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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第五批第二部分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第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考核程序,现对通过验收运城市平陆县、临汾市霍州市、晋中市和顺县、太谷区等4个县(市、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向节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351-4666994。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省第第二部分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达标县(区)名单

运城    平陆县

临汾    霍州市

晋中    和顺

晋中市    太谷区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1月16日 




责编: 魏永平       2023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