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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927号建议的答复



晋水议字〔2020〕第21

 

尊敬的张海平、郑小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中部引黄小水网石楼县城供水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厅和吕梁市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快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是确保引黄水“引得来、蓄得住、配得出、用得上”,优化我省水资源全域化配置的重要工程措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号),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小水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于石楼县县域小水网工程,吕梁市政府已督促石楼县政府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立项进度,下阶段我厅将以大水网为龙头带动小水网建设,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由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统一负责实施。建议石楼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小水网建设资金。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05月20日

责编: devdev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