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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41号建议的答复



晋水议字〔2020〕第3

 

尊敬的尹秀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昔阳县河上水库工程尽快立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新建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在省发改委,具体审批程序是省水利厅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其他部门提出土地预审、工程选址等方面意见,前置要件齐备后报省发改委进行审批。昔阳县河上水库是海河流域小型水库更新建设规划内工程,对昔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我厅全力推进该工程立项工作。2015年7月、2019年5月我厅分别以晋水规计〔2015〕248号、晋水规计〔2019〕107号文向省发改委报送了技术审查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立项审批,并协助申请政府债券资金。2020年4月29日,省发改委以晋发改审批发〔2020〕186号文批复工程可研报告。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05月20日

 

 

责编: devdev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