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48号建议的答复



晋水议字〔2022〕第3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48号建议的答复

  

乔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巩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提出的“供水保障有待提档”符合当前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要求。“十四五”期间,水利部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对农村供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兼顾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稳步推动农村饮水安全转向农村供水保障。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你市祁县已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顺县也列为今年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试点,给予了一定的省级资金补助。二是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1.73亿元,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积极推动将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村级老化管网改造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实施。三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推行县域“公司化”管理,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村供水以表计征、以量收费规范化发展,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加强基层人员技能培训,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工程供水能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259日        


责编: 王晋欣       2022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