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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行动



为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要求,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5月17日,绛县政府、河长制办公室、绛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前往两家企业督促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并到黑河磨里段、续鲁峪河续鲁段、黑河柴堡段开展巡河行动。

调研组一行首先到绛县开发区华青实业有限公司、新鑫食品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交谈,深入了解了企业经营状况,并讲解了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税。两家企业均表示,会努力克服一切困难,积极主动承担纳税义务。

巡河过程中,调研组仔细查看详细询问存在问题,并围绕河道“清四乱”做了安排部署。在黑河磨里段,要求采砂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开发河道砂石资源,并强化采砂机械、运输机械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续鲁峪河续鲁段,要求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和乡镇及时查处在河道附近倾倒固废的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在黑河柴堡段,要求乡镇压实属地责任,积极清理河道垃圾,并引导广大群众爱河护河,减少向河道乱倒垃圾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这是2023年以来绛县河长办联合检察院第6次开展联合行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

责编: 殷明       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