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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省水利厅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省水利厅官网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邮编:030002;电话:0351-4666309)。

一、总体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开渠道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举措,纵深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主要措施。主要包含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做好舆情回应和拓展公开渠道六个方面内容。

1.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党组(扩大)会议题,开展专题学习,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以晋水办〔2023〕302号文的形式下发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考核各项工作。

提供有力工作保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与山西大学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职工政务公开理论知识水平;委托山西信产院有限公司开展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实操培训,提升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政务公开专项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按工作计划推进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2.加强主动公开

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处室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统一格式集中规范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好“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按要求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件8件。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责任,加强文件、会议活动新闻稿等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公文办理规定》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认定把关,确保不出差错。

推进专栏设置优化。新增“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公开专栏,将部署要求、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

3.规范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有关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履行检索查找义务并明确答复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函询要求进行回复,全年共处理申请1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处理咨询建议61条,厅长信箱留言22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强化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对政策性文件及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运用图文解读、电台解读、报刊解读等手段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4条,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水利政策。

坚持“谁定政策、谁做咨询”,畅通厅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确保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水利政策进行有效解读和宣传,提高水利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

5.做好舆情回应

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或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把水利政策、成就、重点工作讲清楚、讲明白,持续提升水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6.拓展公开渠道

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对网站主要页面、栏目及时更新维护,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推动实现水利厅网站与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整体协同发展、有序安全运行。2023年网站共发布信息2490条,其中,“三晋水事”325条,“市县动态”389条,“媒体关注”551条,“行业新闻”276条,“时政要闻”263条。全年办事服务办件量677件,网站日均访问量4817人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水事信息1048条,订阅数达到17848。

按期按规定发布网站年度报表,及时准确向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报送有关信息,做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2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采用传统图文方式解读占比依然很高;二是工作强度较大,网站改版、咨询建议回复等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加大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多样化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主题词: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