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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建设〔2021〕120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厅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2019年12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实施一年多以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效应日渐凸显,为培育规范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还存在着对“两个办法”理解不到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完整,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认定、采集、推送工作不规范、不及时,信用信息应用不充分、不到位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信用信息是实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的数据基础,没有信息大数据支撑,信用监管将成为无源之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分工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省水利厅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由水利工程建设处牵头负责,相关业务处室认定形成的市场主体不良信息,由水利工程建设处统一推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以下简称平台)依法公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要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报送上年度、7月份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两个办法”的学习理解与宣传贯彻

“两个办法”政策性强、涵盖内容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两个办法”列入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理解与贯彻执行,用好用足有关政策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由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在平台自主填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省内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在合同签订30天内,要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项目法人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判断产生负面影响的信息,主要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相关规定,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等部门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司法判决等。主要包括:责令整改、约谈、停工整改、建议解除合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司法判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其他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应自作出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认定单逐级报送至平台。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的采集、认定、推送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飞检、暗访、考核、稽察、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市场主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相关规定时,要认真记录相关信息,分析不良行为的性质及结果危害程度,依法依规做出责任追究,制定形成行政处罚文书或《山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书》(见附件),逐级报送至平台。对应认定而未认定或不认真认定、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四、注重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实践应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积极应用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鼓励各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在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中设置“市场信用”分值5分,具体为:全国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4分(AAA级4分;AA级3分;A级2分;B级1分;C级0分),未参加信用评价,但在平台主动填报信息,且信息完整度不低于80%,视为B级,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其他行业的特殊类型招标,“市场信用”评分项宜结合投标人在相应行业的信用情况赋分。信用信息填报完整度1分(完整度分为三级,各级对应的综合得分分别为:90%≤1分≤100%;80%≤0.5分≤90%;0分<80%)。在信用中国和平台查询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每存在1条扣1分,存在3条及以上的市场主体“市场信用”得分为0分,同一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在不同媒介记录的,按1条计算。降低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在招标文件各类保证金金额的约定基础上明确,取得全国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结果AAA级的市场主体降低30%,AA级降低20%,A级降低10%。提高工程预付款比例,在招标文件工程预付款的约定基础上明确,取得全国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市场主体AAA级提高30%,AA级提高20%,A级提高10%。

附件: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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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