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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2〕255号

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岳煤矿

位提交的关于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请示》(汾太股202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位于长治市沁源县灵空山镇畅村东北,占地面积19.2496hm2。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2-140431-89-01-840526。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以沁自然资发〔2021〕237号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二、该项目位于霍泉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41.57km,距灰岩裸露区6.61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出露地层为二叠系地层,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约5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约284m,其上覆多层隔水层。项目基础开挖最2.2m,基础建设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沁源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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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太岳煤矿委托山西青脉水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316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矸石场填沟造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位于灵空山镇畅村东北,占地面积19.2496hm2。沁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202-140431-89-01-840526。沁源县自然资源局以沁自然资发〔2021〕237号文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位于霍泉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重点保护区41.57km;该项目区不属于灰岩裸露区,距灰岩裸露区6.61km。

二、《报告》在分析霍泉泉域水文地质条件、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和保护措施。

三、项目场区出露地层为二叠系地层,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约5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约284m,其上覆多层隔水层。该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2.2m,基础施工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不产生生活污水;渗滤液和洗车废水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建筑垃圾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生活垃圾、洗车平台淤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平整前剥离的表层土,应作为复垦用土。

五、项目区应采取严格的防护、防洪、防渗措施,对渗滤液收集池、洗车循环水池等进行严格的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

六、项目若对周边农村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应负责解决,确保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七、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取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霍泉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霍泉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源县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6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