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示 >> 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572号

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能山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查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申请》(华能国股山阴计202261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位于山阴县北周庄镇下神泉村西北。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规发〔2022〕108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该项目贮灰场及管理站位于神头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22km。

三、原则同意《报告》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有关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贮灰场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寒武系中统地层,岩溶地下水应属于上层滞水,水位埋深大于85m。贮灰场及管理站基础开挖最5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山阴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10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华能山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水资源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830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朔州市水利局、山阴县水利局参加了视频会议。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华能山阴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煤电项目位于山阴县北周庄镇下神泉村西北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规发〔2022〕108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厂址不在神头泉域范围内,贮灰场及管理站处于神头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约22km。

二、该项目贮灰场及管理站位于山阴县岱岳镇鸳鸯会村南,贮灰场占地面积33.79万m2,贮灰场管理站占地面积0.25万m2

三、《报告》在分析神头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该项目贮灰场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贮灰场及管理站神头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四、该项目贮灰场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寒武系中统地层,岩溶地下水应属于上层滞水,水位埋深大于85m。贮灰场及管理站基础开挖最深5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五、该项目贮灰场及管理站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于旱厕,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灰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业主应对管理站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对贮灰场应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洪和防护等保护措施,贮灰场、灰水收集池、旱厕、垃圾堆存处、危废暂存处等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七、贮灰场下游有1个村庄,贮灰场运行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由业主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贮灰场及管理站基本不会对神头泉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朔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阴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