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示 >> 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在东庄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3〕250号

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在东庄水文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对<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洪安涧河对东庄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审批的请示》(晋电网建项目2023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跨越洪安涧河对东庄水文站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你单位根据审查会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审查意见。

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

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你单位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影响东庄水文站水文监测工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当地水情信息,对突发的安全事件或发现影响测验安全的隐患及时通报水文监测部门,确保施工和测验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三、本批复仅为该项目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2023 年 0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