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示 >> 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5〕248号

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交泓鑫字〔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程涉及公共用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位于吕梁市交口县水头镇,原山西省计划委员会以晋计投环字[1997]766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以晋计设字[1997]968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供水规模5000m3/d。该工程供水范围为交口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和开发区部分企业职工生活用水。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交口县舍则沟水源地岩溶地下水。规划至2030年工程总取水量154.3万m3/a,其中:城市居民生活取水量126.2万m3/a、企业职工生活取水量14.2万m3/a、管网漏失水量13.9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口设在现有4眼水井,各水源井坐标如下:

3#井坐标:东经111°09′27.73″,北纬37°00′46.03″;

4#井坐标:东经111°09′25.95″,北纬37°00′45.62″;

5#井坐标:东经111°09′26.47″,北纬37°00′53.78″;

6#井坐标:东经111°09′29.14″,北纬37°00′49.62″。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严格按照《山西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实施计划用水,按时向有关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提供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信息,并配合做好下级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

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绿水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1月9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吕梁市水利局、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交口县泓鑫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交口县城供水工程位于吕梁市交口县水头镇,山西省计划委员会以晋计投环字[1997]766号文、晋计设字[1997]968号文分别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批复,供水规模5000m3/d。该工程供水范围为交口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和开发区部分企业职工生活用水。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到2030年取水量154.3万m3/a,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取水量为126.2万m3/a,企业职工生活取水量14.2万m3/a,供水管网漏损水量13.9万m3/a。城镇生活综合用水指标130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中50万人口以下小城市城镇居民生活综合用水定额18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工程取水水源为交口县舍则沟水源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该工程现有4眼水井,开采岩溶地下水,井深均为450m,单井出水量85m3/h-125m3/h,总供水能力420m3/h(367.9万m3/a),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154.3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水源井口,坐标如下:

3#井坐标:东经111°09′27.73″,北纬37°00′46.03″;

4#井坐标:东经111°09′25.95″,北纬37°00′45.62″;

5#井坐标:东经111°09′26.47″,北纬37°00′53.78″;

6#井坐标:东经111°09′29.14″,北纬37°00′49.62″。

六、水源井岩溶地下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取水水源。

七、该工程供水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交口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职工生活污水自行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八、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工程取水水源为交口县城舍则沟水源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工程取水量154.3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吕梁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局。


2025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