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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多福村横岭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横岭发〔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所在太原市尖草坪区为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区,鉴于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农村生活用水,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位于柴村街道横岭村,该自然村位于太原西部山区,现状居民生活用水从距离2.1km的庄头村水源井提水至村庄蓄水池,冬季因管道受冻无法供水。尖草坪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在横岭村西南新开凿一眼水井,以满足村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2023年12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属于保障民生需求的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且自来水供水管网未覆盖,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2万m3/a,其中:生活取水量1.9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06万m3/a。待公共供水管网具备供水条件后,须对岩溶地下水进行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横岭村西南,坐标:东经112°24′46.45″,北纬37°58′59.10″。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太原市尖草坪区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多福村横岭经济合作社委托山西川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3日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根据函审专家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位于柴村街道横岭村。该自然村位于太原西部山区,不具备城乡供水一体化条件,现状居民生活用水从距离2.1km的庄头村水源井提水至村庄蓄水池,输水距离约5km,相对高差约100m,提水成本较高,且冬季因管道受冻无法供水。尖草坪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在横岭村西南新开凿一眼水井,以满足村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2023年12月,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草坪审管投〔2023〕53号对尖草坪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10-140108-89-05-573470。
二、《报告表》分析论证,供水人口625人,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其中居民生活取水量1.9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06万m3/a。居民生活取水指标85L/p.d,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表》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水资管〔2020〕280号文和办资管〔2025〕6号文,尖草坪区属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地区,该项目为民生保障用水,不属于限批范围。
五、该项目拟新凿水井1眼,开采岩溶地下水,设计井深约700m,单井出水量10m3/h(8.76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横岭村西南,坐标:东经112°24′46.45″,北纬37°58′59.10″。
六、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七、现状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尖草坪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实施后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收集处理。
八、业主应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的需求。
《报告表》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太原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市尖草坪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