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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盂县电厂2x100万千瓦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裕光煤电字〔2025〕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山西国际能源裕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盂县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牛村镇温池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6〕758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主要建设2×1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2×2952t/h超超临界直流锅炉,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超超临界机组,兼顾向盂县县城供热。
建设单位持有编号B140322S2021-0109取水许可证,批复取水量为312.2万m3/a,批复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再生水,有效期限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现因项目增加供热、供汽任务,取水量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盂县正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盂县城镇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380.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74.8万m3/a(发电取水量328.4万m3/a,热网补水量39.4万m3/a,供汽补水量7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5.3万m3/a(不计入取水许可证)。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口设在的再生水出水口蓄水池泵房(坐标:东经113°27′3.0″、北纬 38°05′7.0″)。职工生活取水口设在自来水分水口(坐标:东经113°28′53″,北纬 38°4′27″)。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B140322S2021-0109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盂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阳泉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盂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