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第五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考核程序,现对通过验收忻州市原平市、静乐县、保德县等3个县(市、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向节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351-4666994。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省第五批第一部分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忻州市 原平市
忻州市 静乐县
忻州市 保德县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