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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第五批第三部分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第五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的县级行政区进行了验收。按照水利部确定的达标考核程序,现对通过验收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隰县、忻州市五台县、繁峙县等5个县(市、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向节水办反映,联系电话:0351-4666994。

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市、区)。

特此公示


    附件:山西省第五批第三部分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临汾市    翼城县

临汾市    襄汾县

临汾市    隰  县

忻州市    五台县

忻州市    繁峙县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2月13日



责编: 孔小敏       2023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