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水议字〔2020〕第17号
尊敬的郭建民代表:
您提出的《汾河流域上游岚县岚河及支流段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治理修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汾河流域上游岚县岚河及支流段河道治理,对于促进岚河防洪能力,水质改善,净化汾河上游水源,确保岚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水体改善发挥具有重大作用。
2018年12月,我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18〕339号)下达岚河岚县段河道治理工程1600万元,治理河长21.86公里,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建堤防8.27千米,新建防护工程20.91千米,滩槽整治15.13千米,支流入河口工程2处,排水涵管2处。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2020年5月,我厅以晋水财务〔2020〕62号文件下达省级配套资金150万元。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方案》规划要求,继续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修复。建议地方积极开展相关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列入相关规划,便于开展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