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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水务)局,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各二级分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利部、中国工商银行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加大金融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22〕455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水利基础设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扩大水利基础设施有效投资,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是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要求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山西水文章的重要行动。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兴水治水批示指示精神,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五水综改”为引领,统筹推进现代水网、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泉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现代化灌区节水改造、数字孪生、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重大水利建设,持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落实“两手发力”要求,运用市场化手段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紧抓抢抓金融支持水利政策机遇,用好金融工具,全力做好水利融资工作,确保更多金融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发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综合优势,加大金融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实施差异化水利投融资政策,为全面加强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惠政策
根据水利部、中国工商银行印发的《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22〕455号),金融支持水网工程、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建设与改造、水生态保护治理、智慧水利六大水利重点领域,结合水利项目实际制定了差异化信贷优惠政策。一是实行差异化贷款期限,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确定的重点水利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45年,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还可适度延长,在建设期基础上合理设定宽限期。二是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对水利行业客户执行优惠利率定价授权,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发放绿色贷款的定价精准支持,有关水利项目分行可享受工商银行总行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政策。三是降低资本金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民生补短板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可由20%下调不超过5个百分点。四是丰富信用结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用多种抵质押担保模式。五是优化还款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合理设置还款计划,灵活安排方式,有效缓解项目还款压力。六是加强同业合作,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做好纳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清单水利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
各市、县水利部门要深入研究国家优惠金融政策,理清工作思路,用好用足金融工具,打开水利投融资工作局面;结合“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年度任务,谋划策划2023年度融资项目,加强项目储备;梳理本地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依据项目成熟度制定融资需求清单,分类做好融资需求测算;办理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工作,扎实推进融资项目实施。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做好政策解读,细化信贷政策、工作流程、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供给,协同水利部门做好项目规划策划,创新工作流程,做好综合化金融服务。
三、建立完善水利投融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政银企合作。建立水利部门、银行、实施企业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水利投融资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由水利、银行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参与的工作专班,加强常态化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动水价形成机制、用水权明晰和交易、节水产业支持政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资源资产整合、财政补贴等方面工作力度,为水利项目融资提供保障和支撑。深化河湖治理等项目融资研究,破解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融资难题。
(三)强化顶层设计、信息共享与政策传导。构建中国工商银行深度参与的项目规划、策划团队,结合项目不同特点,分类研究确定项目融资模式。
(四)做好金融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水利金融服务工作团队,协调推进水利项目融资,用足用好金融信贷政策,切实做好水利融资服务。
四、统筹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
(一)合力做好融资规划。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做好项目融资设计,提升项目融资能力。在规划策划项目时,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承受能力,既要满足银行融资条件,项目手续须合法合规,还款来源明确并能覆盖本息;也要利于水利项目持续运营,保证项目收益还本付息后仍能维持正常运营。
(二)积极创新融资方式。综合考虑水利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多种融资模式。对产生水费电费收入的项目,农村供水和水源地建设等涉及地区广、单体项目小而分散、工程收益能力不足的项目,自身收益不足、政府给予一定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探索推广不同的融资方式。
(三)统筹融资市场主体。各级要确定确定合法合规市场化主体推动本辖区内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要通过统筹融建主体,争取实现低成本、长周期、优审议的信贷保障政策。
(四)严格风险合规管理。各级水利部门要严守安全底线,强化水利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信贷资金风险。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各级分支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授信管理,严格资金投向,落实还款来源,管好担保资源,防止以任何形式造成地方政府债务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联系人:山西省水利厅 成 曦
电 话:0351-4666979
联系人: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 黄 超
电 话:0351-6248384
附件: 水利部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