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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
发布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省水利厅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省水利厅官网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与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邮编:030002;电话:0351-4666309)。
一、总体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法治、促服务、促廉政、促规范,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助力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开渠道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举措,纵深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主要措施。主要包含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做好舆情回应和拓展公开渠道六个方面内容。
1.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党组(扩大)会议题,开展专题学习,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以晋水办〔2023〕302号文的形式下发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考核各项工作。
提供有力工作保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与山西大学联合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职工政务公开理论知识水平;委托山西信产院有限公司开展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实操培训,提升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政务公开专项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按工作计划推进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经费保障。
2.加强主动公开
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处室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统一格式集中规范公开并动态更新。做好“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按要求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件8件。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责任,加强文件、会议活动新闻稿等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公文办理规定》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认定把关,确保不出差错。
推进专栏设置优化。新增“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公开专栏,将部署要求、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
3.规范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有关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履行检索查找义务并明确答复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函询要求进行回复,全年共处理申请1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处理咨询建议61条,厅长信箱留言22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强化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原则,对政策性文件及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运用图文解读、电台解读、报刊解读等手段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4条,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水利政策。
坚持“谁定政策、谁做咨询”,畅通厅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确保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水利政策进行有效解读和宣传,提高水利政策的覆盖面、知晓度。
5.做好舆情回应
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或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出席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把水利政策、成就、重点工作讲清楚、讲明白,持续提升水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核实、处置、回应政务舆情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6.拓展公开渠道
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对网站主要页面、栏目及时更新维护,优化网站搜索功能,推动实现水利厅网站与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整体协同发展、有序安全运行。2023年网站共发布信息2490条,其中,“三晋水事”325条,“市县动态”389条,“媒体关注”551条,“行业新闻”276条,“时政要闻”263条。全年办事服务办件量677件,网站日均访问量4817人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水事信息1048条,订阅数达到17848。
按期按规定发布网站年度报表,及时准确向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报送有关信息,做好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采用传统图文方式解读占比依然很高;二是工作强度较大,网站改版、咨询建议回复等工作存在一定滞后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加大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多样化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发布时间:2023 年 01 月 29 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他需了解事项,请与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45号;邮编:030002;电话:0351-46663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山西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应民生关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山西水利网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109条。加大建议提案公开办理情况公开,共公开主办的2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强化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对24份政策性文件作出解读。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做好工程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全年在厅官网公布省级项目招标公告(含撤销、重新、变更)公告35条、中标候选人公示33条、中标结果公示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厅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受理办结11件,1件于12月26日收到,结转次年办理。其中,自然人申请11件,社会公益组织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重点项目批复、项目资金拨付等相关的信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三)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制度,推动落实《山西省水利厅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并及时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调整。规范全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水利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审核发布5项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山西水利网站和“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调整优化水利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站日均访问量2291人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水事信息842条,订阅数达到9001。加强公开平台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制定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畅通互动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办理留言30条。
(五)监督保障
制定山西省水利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压实责任,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山西水利政务培训,对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专家就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进行讲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1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1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1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门户网站布局设置有待优化,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众参与、政务互动不够等。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网站建设,主要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加强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持续加大公众参与,拓展创新公众参与渠道,丰富政策宣讲途径和方式。持续做优政务互动工作,回应民生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2 年 08 月 15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省水利厅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他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37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西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推动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财务信息。在水利网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财政预算子栏目,今年以来,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调整,先后公开了《山西省水利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山西省水利厅2021 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做到了财务预决算公开透明。
二是工程领域信息。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及时公开全省水利行业招投标信息,在水利网同步公开厅管项目。全年在上述3个媒介共发布厅管项目招标(含撤销、重新、变更)公告5件、中标候选人公示5件、中标结果公示5件。在水利网公开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实施清单11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8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项目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水利信息网络安全等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公民申请7件,占全部申请的88%,民办企业申请1件,占全部申请的12%。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引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85号),结合我厅实际,制发《山西省水利厅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及时调整和规范了全厅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制发《山西省水利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安全,制发《山西省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试行)》,切实加强和规范了全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试行)》规定的“拟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公文应当附解读材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为公文草拟处室,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通过多样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文字等方式在厅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政策性文件 13个,进行政策性解读13篇,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了相关水利政策。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优山西水利网站和“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顺利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及整改工作,全力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页面维护设计及新闻采编工作,调整优化水利网站政策解读、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政务公开栏目。
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水利热点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回复解答申请人诉求85条,其中厅长25条、咨询建议60条。山西水利网新闻栏目全年收稿2200篇,编辑采用稿件1800余篇。“时政要闻”转载 192条;“特别推荐”栏目转载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稿件528篇;“行业新闻”栏目转载168篇,图片128幅。网站日均访问量8000人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水事信息1160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班子统筹推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配强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邀请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专家就《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工作实务》,对厅机关各处室主要领导、厅直单位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事宜,加强经费支持,确保政策解读咨询回应、公开专栏建设、水利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队伍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1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1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进步,但还存在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有待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等不足。
2022年,将坚持守正创新、担责尽责,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同时发挥好山西水利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做优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配套发布图文解读,用深入浅出、形象直观的手段提升政策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帮助公众及时掌握水利最新政策动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 年 01 月 29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省水利厅编制的 2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375。
2020年,山西省水利厅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开
一是水利舆情情况。水利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一项必须抓紧抓实的重要基础工作。我厅采取舆情监测平台与人工搜索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舆情监测频率,扩大水利舆情信息搜集范围,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全媒体监测,做到重大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提升水利舆情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水利负面舆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和关注舆情走势,妥善引导舆论,及时化解舆论危机。全年共编发《山西水利舆情周报》29期;《山西水利舆情专报》11期;《山西水利新闻统计月报》6期。
二是互动平台情况。依托厅门户网站为载体,设置厅长信箱、咨询建议、提案公开等4个栏目,方便群众留言和诉求收集。全年共回复解答申请人诉求85条,其中厅长25条、咨询建议60条、提案公开38条,做到了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回复。
2.重点领域情况公开
一是财务信息公开。在水利网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财政预算子栏目,今年以来,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调整,先后公开了《山西省水利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山西省水利厅2020 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做到了财务预决算公开透明。
二是工程领域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水利行业招投标信息按规定全部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及时公开,厅管项目同时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厅管项目在上述3个媒介共发布招标(含撤消、重新、变更)公告17件、中标候选人公示21件、中标结果公示21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了10家单位的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同时,沁河重点河道治理工程(临汾段)质量事故市场主体也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了公开,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13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公民申请11件,占全部申请的85%,法人申请2件,占全部申请的15%。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2020〕44号),及时调整和规范了我厅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并依据《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完善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了政策解读主体,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通过多样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动漫等方式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19个,进一步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水利政策。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水利网站建设,办好微信公众号。山西水利网是我厅对外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我部门负责网站建设管理、页面维护设计及新闻采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协同科外处及有关部门完成省政府网站整改、水利部网站整改工作。山西水利网全年收稿1236篇,采用稿件926篇。“特别推荐”栏目转载新闻564篇;“行业新闻”栏目转载139篇。主网站日均访问量9000人次。开设“众志成城战疫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治水监管百日行动”、“水旱灾害防御”等专题专栏。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38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4051.95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1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1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1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多样化解读形式有待加强;二是部门信息未能有效归类放置到有关栏目等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加大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加大多样化政策解读工作。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1年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0 年 01 月 31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国务院令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55 号)要求,由省水利厅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375。
2019年,山西省水利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开
一是水利舆情情况。水利舆情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必须抓紧抓实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此,我厅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全媒体监测,进一步提升水利舆情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编发《山西水利舆情周报》42期,《山西水利舆情专报》54期,《山西水利新闻统计月报》10期,做到了重大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互动平台情况。依托厅门户网站为载体,设置厅长信箱、咨询建议、提案公开等4个栏目,方便群众留言和诉求收集。全年共回复解答申请人诉求67条,其中厅长12条、咨询建议12条、提案公开43条,做到了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回复。
2.重点领域情况公开
一是财务信息公开。在水利网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财政预算子栏目,今年以来,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能调整,先后公开了《山西省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山西省水利厅2019 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做到了财务预决算公开透明。
二是招投标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水利行业招投标信息按规定全部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及时公开,厅管项目同时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厅管项目在上述3个媒介共发布招标(含撤消、重新、变更)公告43件、中标候选人公示34件、中标结果公示37件;在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投标方面行政处罚信息4件,同时报送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了公开;在“查处围标串标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对涉及到的8家单位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以《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对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市场主体给予批评的通报》(晋水建设〔2019〕109号)进行了全省通报。
三是信用信息公开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9年上半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348号)精神,我厅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进一步梳理调整了“双公示”目录清单,调整后的“双公示”目录清单共2大类3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7项,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34件,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公民申请28件,占全部申请的82%,法人申请6件,占全部申请的18%。
(三)信息管理情况
在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上下功夫,通过在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宣传阶段性重点、亮点工作。坚持各类动态类新闻信息即时更新,通知公告类新闻信息当日更新,“三晋水事”“行业新闻”“市县动态”等栏目每日更新,为社会各界了解水利工作提供了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2019年山西水利网共发布新闻类信息3530条,开设专题3个,政务公开信息563条,水利新闻视频31个,图片138幅。主网站日均访问量达7千余人次,年浏览量达2249967万人次; “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共刊发图文信息4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政府网站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网站安全管理,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在打造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实施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编制完成《省水利厅网站集约化方案》,实现“四个统一”—统一软件平台、硬件平台、统一安全防护体系,统一技术运维通过大力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不断健全网站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完善网站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我厅举行了网站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网站受攻击时可能出现的极端网络环境,包括监测报警、系统排查、请示报告、启动预案、专家处置、演练总结等环节,针对事先设置的突发事件场景及后续发展场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实现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 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网站安全工作的任务和方向。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0 | 2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0 | 18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6 | 14.9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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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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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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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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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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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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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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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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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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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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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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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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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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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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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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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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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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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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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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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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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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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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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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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对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对标其他行业工作成效,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更新速度有待加强,部门信息未能有效归类放置到有关栏目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下大气力落实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加大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
无。
山西省水利厅
2020年1月31日
发布时间:2019 年 03 月 26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375。
2018年,山西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水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提高“山西水利网”建设管理水平,将网站建设成为水利新闻宣传及政务信息公开的最佳最快平台。结合工作重点,不断丰富网站栏目。通过在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宣传阶段性重点、亮点工作。2018年,网站开设了“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专题”“水利厅‘三基建设’专题”“水利厅宪法宣传专栏”“2018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专题”等10个专题专栏。按照新闻及时性要求,不断加快网站信息更新速度。在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上下功夫,坚持各类动态类新闻信息即时更新,通知公告类新闻信息当日更新,“三晋水事”、“行业新闻”、“市县动态”等栏目每日更新,为社会各界了解水利工作提供了最佳、最快、最全平台。2018年,山西水利网共发布新闻类信息4382条,政务公开信息563条,水利新闻视频31个,图片138幅。主网站日均访问量达7千余人次,年浏览量达2249967万人次。“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平台于2018年12月8日上线试运行,重点反映新时代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成就、工程建设新举措、脱贫攻坚新成效,重在传播各地兴水治水新做法与新经验,发布重要水事信息,普及水利常识。“山西水利”微信公众号共刊发图文信息43条。
2018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占4.3%;决策信息3条,占0.5%;行政职权信息536条,占95.2%。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
(一)水利舆情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一项必须抓紧抓实的重要基础工作。近两年,我们不断加大舆情监测频率,扩大水利舆情信息搜集范围,安排专人实行每日24小时舆情全媒体监测,做到重大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努力提升水利舆情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于水利负面舆情信息,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并主动与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和关注舆情走势,妥善引导舆论,及时化解舆论危机。目前共编发《山西水利舆情周报》42期;《山西水利舆情专报》54期;《山西水利新闻统计月报》10期。
(二)为贯彻实施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厅科外处负责厅直单位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编制完成《省水利厅网站集约化方案》,实现“四个统一”——统一软件平台、统一硬件平台、统一安全防护体系、统一技术运维,通过大力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促进政务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不断健全网站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完善网站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应对突发网络安全事件能力,我厅举行了网站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网站受攻击时可能出现的极端网络环境,针对设置的突发事件场景及后续发展场景,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实现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过程。
(三)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已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在山西省水利厅的门户网站“山西水利网”以及移动客户端,使用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数据,将“山西水利网”首页重点栏目“在线服务”直接链接引导至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的山西省水利厅频道,同时将“在线服务”栏目下的子栏“行政许可受理状态”直接链接至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的进度查询界面,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已实现了两个平台同源发布政务服务信息。
(一)我厅在水利网政务公开栏目开设了财政预决算子栏目,集中公开各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
(二)围绕“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制定了相关公开规定,使我厅批准服务、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的在各政务公开平台公开。
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山西省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公开,同时审批结果在山西水利网公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2018年在山西水利网公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116条。
2018年,山西省水利行业招标投标信息按规定全部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及时进行了公开,同时厅管项目还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全年厅管项目在上述3个媒介共发布招标公告34件、中标候选人公示32件、中标结果公示32件;在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投标方面行政处罚信息5件,同时报送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了公开;十一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招标投标方面违法违规问题中,对涉及到的13家单位市场不良行为处罚信息,以《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对十三家单位市场不良行为予以处罚的通报》(晋水基建便〔2018〕5号)进行了全省通报。
(三)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的通知》要求,我厅已梳理完成了服务主题、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等相关要素的省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汇总,并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已按要求完成首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目前,涉及水利的公共服务事项共有5项,分别是:水情、雨情信息服务、水资源公报发布、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活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和基本水文年鉴资料查询、抄录服务。按照通知要求,我厅以依申请办理的六类权力事项(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为重点,通过逐一对照检查,将办事指南中缺失要素进行认真梳理,目前已按要求将相关内容全部录入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2018年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55件,同意公开30件,占55%。不同意公开25件:涉及商业秘密5件,占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20件,占36%。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49件,占全部申请的89%,法人申请6件,占全部申请的11%。
2018年我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当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有待加强,部门信息未能有效归类放置到有关栏目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发挥好门户网站作用的基础上,要加大利用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三是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和人员建设,建立健全厅直各单位政务公开协作机制,加强《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学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申请等重点环节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山西省水利厅
2019年2月28日
发布时间:2018 年 02 月 09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98。
一、概述
201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紧紧结合水利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厅机关各处室均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通过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形成了以“山西水利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厅办公室为受理点,以档案室为查阅点的信息公开模式,有效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发展。自2017年1月份以来,山西水利网站自采信息256条,经过筛选编辑在“山西水利网”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发布信息4030余条,图片120余幅,视频43个;策划制作2017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专题、建设大水网破解水瓶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七河生态修复专题、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专题、十八大水利成就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等十个专题;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发布水利工程决策、执行、管理、结果信息。“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1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60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41件,为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山西水利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9条,占14.21%;决策信息3条,占0.72%;行政职权信息351条,占84.59%。
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上,主要采取以下五种形式: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四是通过水利网站、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信息。五是水利信息简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7〕50号)精神,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开实效,结合省水利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山西水利网公开。根据方案要求:
(一)围绕民生改善工作推进公开,加强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山西水利网首页开设了《七河生态修复专题》、《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专栏,并在微信平台注册微信公众号“山西河长制”,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支持“河长制”。
(二)对公开的重大水利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山西水利网开设2017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专题、建设大水网破解水瓶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七河生态修复专题、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专题、十八大水利成就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等十个专题,增强了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三)为加快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了网站领导小组,分管厅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网站的建设及管理,并由厅办公室、省水利发展研究中心、省数字水利中心组成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专人管理本部门栏目更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我们对山西水利网平台上建立的子站、栏目、频道进行了统一规划和设计,二级页面在配色、布局上均遵循主站风格,目前有20家厅直单位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改版后的山西水利网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1.结合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要求进行了原栏目体系整合,栏目设置突出简洁易用、层次清晰、界面人性化、内容版块化。
2.重点突出互动交流服务内容,并提供网站APP的下载。
3.以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统一标准,优化重组35个厅直单位网站架构,精减冗余栏目,提高网站可用性和用户体验水平。
(四)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源头做好公开属性认定。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合并、删除一部分没有信息、信息量少的目录,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下,全部在山西水利网《建议提案公开》栏目公开。
(五)2017年9月份举办了网站信息发布培训班,各处室和厅直单位共90余人参加。12月份举办了全省水利新闻宣传培训会,确保全省水利系统网站群管理和编辑人员正确、高效、全面的掌握网站群平台的使用方法和技巧,为提高水利厅网站群建设质量夯实了基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41件,同意公开26件,占63.4%。不同意公开15件:涉及商业秘密4件,占9.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8件,占19.5%;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7.3%。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41件,占全部申请的100%。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共接受咨询85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备案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研究后全部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准确把握公开属性的界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山西省水利厅
2018年2月7日
发布时间:2017 年 03 月 10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概 述
近年来,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厅机关各处室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通过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形成了以“山西水利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厅办公室为受理点,以档案室为查阅点的信息公开模式,有效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发展。自2016年1月份以来,山西水利网站自采信息230条,收集各类水事信息3300余条;经过筛选编辑在“山西水利网”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发布信息3000余条,图片150余幅,视频40个;策划制作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题;省水利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图片展;山西7.19抗洪抢险纪实图片展;治水兴水 富民强省 聚焦山西水利;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专题;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专题;省水利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题;2016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专题;“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冬季水利在行动等十个专题。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发布水利工程决策、执行、管理、结果信息。 “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54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08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为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山西水利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渠道。
2016年,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政府网站测评指标体系启动了网站改版升级工作,今年8月新网站正式上线,此次改版升级采用拓尔思公司的TRS (Text RetrievalSystem) 内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TRSWCM),作为网站的核心管理平台,将网站数据库、网站应用平台、网站前台页面分离,从而提高了网站的性能及安全性。主要加强了公众互动和网上服务功能,从单纯的信息发布型网站逐步向集“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电子政务门户网站过渡。主网站日均访问量超过1000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3条,占11.65%;决策信息0条,行政职权信息478条,占88.35%。
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上,主要采取以下5种形式: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水利部网站、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信息。
五是水利信息简报公开。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3号)精神,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开实效,结合省水利厅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山西水利网公开。
根据方案要求:
1.推进水利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水利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实行水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山西省水利网公布了《省水利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推进水利政务服务公开。推进水利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水利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水利网公开《水利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进一步推进水利政策公开透明。对公开的重大水利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水利厅网站开设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题; 治水兴水 富民强省 聚焦山西水利;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专题;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专题; 2016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专题;“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冬季水利在行动等专题,增强了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在水利网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5.推进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流域和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向环保部门提供《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的函》。
6.积极推进水利决策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水利决策事项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要建立民意调查制度。
7.推进涉水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意公开12件,不同意公开2件(申请内容为制作管理的过程性信息)。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14件,占全部申请的100%。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共接受咨询108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备案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针对公开《关于桑干河河道重点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意见》(晋水规计函〔2012〕655号)文件的申请,我厅作出了不予公开的行政决定,朔州市朔城区西神头等村村民分3次向水利部提起了行政复议,我厅严格按时按要求进行了答复,水利部均维持了我厅作出的行政决定。
2016年,朔州市朔城区西神头等村村民分4次共58人次,因不服我厅作出的不予公开晋水规计〔2012〕185号文件、晋水规计函〔2012〕655号文件的行政决定以及水利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将水利部和我厅起诉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我厅采取措施应对这四次行政诉讼,积极配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好了有关应诉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准确把握公开属性的界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山西省水利厅
2017年3月3日
发布时间:2016 年 03 月 10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概 述
近年来,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厅机关各处室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通过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形成了以“山西水利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厅行政审批窗口为受理点,以档案室为查阅点的信息公开模式,有效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发展。自2015年1月份以来,共收集各类水事信息2500余条,经过筛选编辑在“山西水利网”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发布信息2300余条,图片150余幅,策划制作2015年防汛工作、省水利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学习贯彻落实王儒林书记调研水利讲话精神、 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题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冬季水利在行动等5个专题。“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27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07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4条,占15.94%;决策信息4条,占1.44%;行政职权信息228条,占82.61%。
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上,主要采取以下5种形式: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水利部网站、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信息。
五是水利信息简报公开。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4号)要求,水利厅保留的126项行政职权在水利网以水利厅权利清单和行政职权责任清单两个专栏向全社会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部门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复后,我厅对每一批资金计划都在“山西水利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计划内容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厅财务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内对所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答复。并按要求在“山西水利网”主动公开了水利厅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度部门决算。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以大水网建设为龙头,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平安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做好项目信息和招投标公告、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发布资金计划、工程管理、项目批复等政府信息160多条。全年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355条,中标公示信息258条,分8次将全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名录向全社会公布。此外,每年5月份前,在山西日报、防汛抗旱网公布全省大、中型水库和重点河道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在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针对网上涉水舆情,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摘录汇总,形成《舆情摘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联系舆论关注的相关单位,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引导社会舆论。2015年,省水利厅网站启动重建工作,新的网站平台支持云计算模式和集群架构,可实现跨平台资源共享。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答复程序,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全年收到各类申请23件,全部依法依规答复。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完善政务办事公开制度的通知》(晋政办电〔2015〕20号)要求,我厅对《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和办事指南进行了修订,并在山西水利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监察室负责对水利厅政务公开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并建立相应台帐。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本处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事务活动及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23件,同意公开18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23件,占全部申请的100%。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咨询108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厅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4件,去年 6月至8月期间,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西神头村村民分四次向水利部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公开《关于桑干河河道重点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意见》(晋水规计函〔2012〕655号),我厅依法进行了答复,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及依据,水利部作出复议决定,均驳回了这四次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公益、重点工程、规划解读等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与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对山西水利网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网上服务功能,拓宽公开渠道等。
山西省水利厅
2016年3月8日
发布时间:2015 年 03 月 10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概 述
2014年,我厅认真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2014〕37号),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完善工作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4年1月份以来,共收集各类水事信息 3000余条,经过筛选编辑在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里发布信息2000余条,图片500余幅,策划制作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纪念《水土保持法》实施三周年、2014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等专题7个。
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5条,占13.8.%;决策信息14条,占3%;行政职权信息392条,占83.2%。依申请公开信息305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59 件,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5万人次。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大水网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水利重点工作,主动做好推进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发布资金计划、工程管理、项目批复等政府信息200多条;每年的5月份前,在山西日报、防汛抗旱网公布全省大、中型水库和重点河道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在山西水利网开设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专题6个,发布政务信息139条。
(二)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在网上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大水网骨干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大工程和涉及民生的水利工程项目计划全部建档上网,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财政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配置。全年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292条,中标公示信息204条,分3 次将全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名录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在部门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复后,我厅对每一批资金计划都在山西水利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计划内容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厅财务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内对所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答复。在山西水利网上主动公开了山西省水利厅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并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要求,按时向财政厅报送三公经费和预决算数据。
(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结合执法责任制,对水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适用、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再梳理,并编汇成册。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在山西水利网和机关政务公开大屏幕上专门开设专栏,对保留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共同审批部门、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批复结果等内容全部在山西水利网上进行了主动公开。三是开设了意见征集系统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抗旱、普法教育等,制作版面,印发传单、开展“面对面”宣传;在人民日报、山西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阶梯水价管理、水权制度改革、管水新政、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报道40余篇,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针对网上舆情,不断完善预警监控、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水虚假报道、不完整信息、批评评论信息进行摘录汇总,形成《舆情摘要》,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并第一时间联系舆论关注的相关单位,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水利发展正能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59件,同意公开58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58件,占全部申请的98.3%。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1件,占1.7%,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咨询116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4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经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审理裁决不具备受理条件予以驳回;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准确把握公开属性的界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强化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计划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网上服务功能,拓宽公开渠道等。
山西省水利厅
2015年3月10日
发布时间:2014 年 03 月 15 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 、概 述
近年来,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相互配合,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承办,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厅机关各处室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通过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形成了以“山西水利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厅行政审批窗口为受理点,以档案室为查阅点的信息公开模式,有效地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自2013年1月份以来,共收集各类水事信息5000余条,经过筛选编辑在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里发布信息4000余条,图片1000余幅,策划制作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第四届水利职业技能大赛、防汛抗旱、山西大水网建设采风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专题8个。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6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60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31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到2013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3条,占18.6%;决策信息31条,占5.7%;行政职权信息506条,占76.7%。
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上,主要采取了以下5种形式:
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向水利部网站、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信息100多条。
五是水利信息简报公开。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晋政发〔2013〕6号),由山西省水利厅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6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2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厅按照法定依据、法定期限、法定条件等逐项进行了主体、事项、流程确认,重新核定了审批流程,编制了审批流程图,细化了工作程序。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总时限由原来的425个工作日压缩至334个工作日。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杜绝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申请人办事,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厅审批窗口公示牌上予以公示,并在山西水利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公开了水利厅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013年预算收支总表、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在部门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复后,我厅对每一批资金计划都在山西水利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计划内容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厅财务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内对所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答复。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近年来,我厅对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全部列入公开范围予以公开。特别是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关系民生的水利项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了规范化的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水行政处罚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工程管理保护、河道管理保护和防汛、水土保持、渔业管理等五个方面,确认行政处罚61项,并对每项处罚的种类、处罚依据进行了清理,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更新和调整了水利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健全规划咨询制度,形成了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四)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务公开。近年来,我厅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在网上全部予以公开。2013年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239条,对中标单位的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对大水网骨干工程、应急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工程和涉及民生的水利工程项目计划全部建档上网,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财政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配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厅共受理有效信息公开申请55件,同意公开55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53件,占全部申请的96.4%。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2件,占3.6%,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共接受咨询127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平台设备老化,系统落后。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是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公益、重点工程、规划解读等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与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结合水利办公自动化建设,对山西水利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发布时间:2013 年 03 月 15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 1月 1日起 至 12月 31日 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姚仲恺,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 、概 述 2012年,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水利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按照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近年来,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相互配合,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承办,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厅机关各处室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严格各项制度,规范工作运行。认真执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做,有章可循,有责可究,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坚持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做到了公文类信息属性与公文会签同时审核,非公文类信息属性由业务主管单位、政策法规处、厅办公室、保密审查部门共同审核,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 (四)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将民生水利项目、水利工程招投标、财政预算、行政审批等关键性政务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积极推进相关信息公开。特别是针对山西大水网建设,我们专门开设了专题专栏,围绕工程的论证、规划、上马,我们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不同层次的公开和政策解读。对其他中心工作,共开设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领域专项治理、防汛抗旱、山西大水网建设采风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降低提黄灌区电价水价、重点水利工程动态、第四届水利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题40多个,收集各类水事信息5000余条,经过筛选编辑在三晋水事、特别推荐、市县动态、行业新闻等栏目里发布信息4000余条,图片1000余幅。向水利部网站、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信息100多条。 (五)加强网站建设,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通过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逐级把关,统一发布,对重大水事活动信息做到当日审核当日发布,对一般水利信息做到即报即审即发,山西水利网实现了7×24小时运行工作,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时效性。截至2012年底,山西水利网总访问量达到3600多万人次,日访问量突破1万余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到227.7万人次,在省政府网站群每日监测的65家省直单位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 (六)强化督促检查,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由厅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了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信箱,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省水利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到2012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5条,占12.1%;决策信息15条,占1.7%;行政职权信息748条,占86.2%。 在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上,主要采取了以下5种形式: 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 五是实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水利部网站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和水利工作信息。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厅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在网上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大水网骨干工程、应急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工程和涉及民生的水利工程项目计划全部建档上网,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财政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配置。2012年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513条,信用备案信息6条,发布项目信息112条,对中标单位的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在部门预算经省人代会批复后,我厅对每一批资金计划都在《山西水利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了解计划内容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厅财务处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内对所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答复。2012年,根据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我厅公开了2012年预算收支总表、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2011年支出决算表。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近年来,我厅对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全部列入公开范围予以公开。特别是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关系民生的水利项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了规范化的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水行政处罚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工程管理保护、河道管理保护和防汛、水土保持、渔业管理等五个方面,确认行政处罚61项,并对每项处罚的种类、处罚依据进行了清理,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更新和调整了水利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健全规划咨询制度,形成了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6件,同意公开71件,因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否决3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与资金拨付、重点项目批复相关的信息。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73件,占全部申请的96.1%。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3件,占3.9%,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度共接受咨询82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三多三少”: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动态性信息多,分析、建议的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分类、发布、修改、删除等审查流程,规范申请受理办理流程,严格审查时限,对产生的公文信息做到当日产生、当日审核、当日发布,继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公益、重点工程、规划解读等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与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发布时间:2012 年 03 月 31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一 、概 述
2011年,我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转型跨越、水利先行”为主题,全面开启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在各项工作中,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高水利部门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近年来,我厅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在网上全部予以公开。2011年,我厅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379个,对中标单位的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对大水网骨干工程、应急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工程和涉及民生的水利工程项目计划全部建档上网,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财政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配置。同时,我厅对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山西省社会资金建设新水源工程办法》、《山西省社会资金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积极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近年来,我厅对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全部列入公开范围予以公开。特别是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关系民生的水利项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了规范化的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水行政处罚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工程管理保护、河道管理保护和防汛、水土保持、渔业管理等五个方面,确认行政处罚61项,并对每项处罚的种类、处罚依据进行了清理,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更新和调整了水利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健全规划咨询制度,形成了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三)积极推进内部公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把发展和建设的重大决策放在厅党组或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把具体业务放在各业务处室,把重大项目审批统一放在规计部门,把工程项目验收放在财务部门,把工程项目招投标放在基建部门,坚决防止出现由一个部门主管事务,自己审批、自己招标、自己验收、缺乏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现象。二是继续坚持财政水利项目申报“两上两下”制度。省级项目的确定,依据市县上报的计划,市县项目申报依据水利发展规划。这一制度有效杜绝了过去由省厅为主定项目,市里随意改项目的弊端。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关系民生的重点水利项目都在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我厅聘请了19名由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用水户和农民代表参与的行风监督员,重点对全系统政风行风进行监督,我厅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都向他们进行公开通报,并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
(四)围绕便民利民,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办事公开。2011年,按照省政府第十批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目录,我厅对照文件对水利审批项目进行了及时调整,并通过山西水利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开。调整后,由我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2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并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行政审批程序,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07件。其中,完成重点工程和煤炭资源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护方案审批294件,全部提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到2011年底,我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占0.3%;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0.1%;工作动态类信息97条,占11.2%;决策信息1条,占0.1%;行政职权信息732条,占84.6%。
(二)主动公开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厅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文类信息即发即公开。目前采用的形式主要有5种:
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共向省档案馆送交信息目录1份、2011年主动公开文件865件,向省图书馆送交2011年主动公开文件865件。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
五是实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水利工作信息和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厅共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312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53件,办结141件,无效申请12件。其中通过水利网 “政务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5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通知公告信息36条,占申请总数的23.5%;日常工作动态信息10条,占申请总数的6.5%;总结计划信息60条, 占申请总数的39.2%;重要建设项目信息45条, 占申请总数的29.4%。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203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0.987万元,用于政务公开窗口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耗材购置。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规划计划信息主动公开率不高。针对这一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争取2012年规划计划信息主动公开率有明显提高。2012年,我厅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对厅直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与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规划计划公开力度,推进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对重大的政策性文件开展问答式的政策解读。
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性水平;结合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的开展。
四是继续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专栏建设维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1 年 03 月 15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4666781。
一 、概 述
201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紧紧结合水利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近年来,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传达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分析问题,专项整改,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厅机关各处室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处室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
(二)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涉及35项应急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十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六大泵站更新改造、水保淤地坝、10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汾河清水复流等工程项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厅对这些项目的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情况等,在山西水利网全部予以公开。2010年,我厅共发布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信息192个,对中标的118家单位的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对农村饮水安全等涉及民生的水利工程项目计划全部建档上网,做到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财政资源得到了公平合理配置。2010年,我厅被水利部和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分别确定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三)围绕便民利民,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办事公开。为不断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厅根据省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特点和要求,对所承办的31项行政许可项目和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简约、高效、务实、便民”的原则,依法逐项进行了流程梳理,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除法定需勘查、论证和集体研究的环节外,重新确定了办结时限,明确了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权责,努力做到时限短、环节少、效率高。目前,我厅承办的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服务”专栏,将由我厅承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政策法规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服务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全部进行了公布,对受理、办结情况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办事。
(四)围绕平台建设,确保公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更加便捷。本着实用高效、严肃权威的原则,根据省政府和水利部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报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发展思路,结合自身特点,筹措资金,对山西水利网站进行了第四次升级改版工作。改版后的山西水利网“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功能进一步完善,在网站整体页面风格、栏目设置、网站扩展性和安全性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和提高,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0年共收集发布各类水利信息4000余条,图片1000余幅,开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 、“2010年防汛抗旱”、“山西省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等专题栏目10个,实时向中国山西网站报送信息304条,网站年访问量达6,885,496万人次,已逐步成为水利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2009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取得了省直厅局第三名的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到2010年底,我厅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1.2%;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3条,占25.5%;决策信息5条,占1.0%;行政职权信息330条,占68.3%。
(二)主动公开采取的主要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厅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文类信息即发即公开。目前采用的形式主要有5种:
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
二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三是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共向省档案馆送交信息目录2份、2010年主动公开文件285件,向省图书馆送交2010年主动公开文件285件。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
五是实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水利工作信息和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厅共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196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5件,办结199件,无效申请4件。其中通过水利网 “政务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125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通知公告信息30条,占申请总数的24%;日常工作动态信息7条,占申请总数的5.6%;总结计划信息56条, 占申请总数的44.8%;重要实事项目信息32条, 占申请总数的25.6%。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75人次,其中中国山西网站互动栏目14人次,山西水利网咨询投诉信箱栏目402人次,现场接待83人次,电话咨询76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地下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0年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书面申请提供我厅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收取实际发生的纸张复印费6元,已做支出抵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2011年,我厅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增强依法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继续加强山西水利网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增加山西水利网中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栏目,增强网站的服务性功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对重大的政策性文件开展问答式的政策解读。
三是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建设,推进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标准,定期考核检查,切实达到依法行政,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发布时间:2010 年 03 月 18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水利厅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水利网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它需了解事项,请联系: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姚仲恺,联系电话:0351-4666781。
一 、概 述
2009年,我厅按照《条例》规定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明确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厅机关各处室、相关厅直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分管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把信息发布审签关,确保了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按照《条例》和省政府要求,对2008年制定的《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水利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众咨询办理、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做出规定。重新编制了《山西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公开目录系统的构成与功能、信息类别、目录展现形式等,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围绕中心工作,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突出、点面结合,集中、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信息。截至12月份,共开设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积极行动抗旱保收、水利安全生产月、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水利系统千名干部下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水利工程决战四季度、新中国成立6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专栏11个,收集信息2200余条,发布信息1113条。
(四)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方式之一。我们在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开发设计之初,就坚持将依申请公开信息与主动公开信息一同设计、一同开发、一同发布,并提供申请表格下载、在线提交、办理状态查询和在线反馈等服务,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请,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
(五)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坚持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做到公文类信息属性与公文会签同时审核,非公文类信息属性由业务主管单位、政策法规处、厅办公室、保密审查部门共同审核,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
(六)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省水利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把督促检查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增强实效。设立了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信箱,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开展了“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省水利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到2009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3条,占3.2%;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0.2%;工作动态类信息115条,占28.3%;决策信息2条,占0.5%;行政职权信息159条,占39.1%。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厅坚持多种方式相结合,做到公文类信息即审即发,重大水事活动信息当日审核当日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即时公开。目前采用的形式主要有5种:
一是山西水利网站公开。在网站上设有山西水利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府信息。2009年底又筹措资金对山西水利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目标,以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了网站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了后台支撑体系,提高了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山西水利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目前专栏访问量累计达580756人次。
二是依托厅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共向省档案馆送交信息目录1份、2009年主动公开文件552件,向省图书馆送交2009年主动公开文件251件,方便了信息使用人查阅信息。
三是公告栏公开。在厅办公楼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在厅政务公开窗口放置了触摸屏,实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四是通过印发办事指南方式公开。编制印刷了山西省水利厅《水利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供办事人取阅,方便了办事人。
五是实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水利工作信息和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厅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4件,其中通过水利网 “政务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1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中国山西”网站转办2件。回复188件,因为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否决26件。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我厅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答复,并能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通知公告信息71条,占申请总数的33.18%;日常工作动态信息11条,占申请总数的5.14%;总结计划信息63条, 占申请总数的29.44%;重要实事项目信息66条, 占申请总数的30.84%,其他信息3条, 占申请总数的1.4%。
从申请人来看,在受理的全部申请中,公民申请198件,占全部申请的92.52%。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16件,占7.48%,申请人主要为水利行业相关企业和基层水管单位。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6人次,其中中国山西网站互动栏目9人次,山西水利网厅长信箱栏目33人次,现场接待21人次,电话咨询53人次。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水行政许可事项、农村饮水安全、移民政策等方面。对公民的咨询投诉,我单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能立即答复的做到即时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5.15万元,用于政务公开窗口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和更新。
(二)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09年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书面申请提供我厅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收取实际发生的纸张复制费54元,已做支出抵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存在“三多三少”,即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动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初级信息多,深加工的信息少,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转。三是网上办事和互动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厅将以网站建设为重点,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及互动交流,着力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设力度,明确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突出、准确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照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凡目录要求必须公开的,做到第一时间在山西水利网上进行发布。通过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分类、发布、修改、删除等审查流程,规范申请受理办理流程,严格审查时限,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方面严格把关,加大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公益、重点工程、规划解读等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与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建设开发政策解读、热点解答和网上咨询等栏目,从而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四)积极推进在线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建设。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将行政审批工作纳入公开范围,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功能的开发设计进度,提高山西水利网的公共服务能力。
(五)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提高网站亲和力。从方便公众访问和查询的角度,对山西水利网现有栏目进行调整,减少信息查阅点击层次,增强信息关联度,强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操作提醒,提供网站定制、场景式服务、RSS和短信订阅等个性化服务,使栏目设置更合理、查询更方便、申请更便捷。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山西省水利厅
承办: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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