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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2〕488号

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查〈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榆济管道2022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长治市水利局及襄垣县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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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8月23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治市水利局、襄垣县水利局、国家管网集团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汇泽源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山西省水利厅于2010年3月以晋水管〔2010101号文《关于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山西长治段)穿越浊漳河及浊漳北源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对榆济管道山西长治段穿越浊漳河及浊漳北源穿越段进行了批复,管线工程输气量为30×104Nm3/h,日输气量为720万m3,大于30万m3/d,属于大型工程。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2021年秋汛漂管险情段——榆济管道榆济测476+419m处浊漳河穿越段换管工程,位于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下良镇河曲村西北侧,涉及浊漳河北源治导线桩号K123+350—K124+158河段。

三、换管工程防洪标准应为10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四、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管位断面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182m3/s,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982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管道埋深应满足洪水冲刷要求。

六、基本同意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八、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九、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确保行洪安全。

十、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抄送: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襄垣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