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 山西政府 中国水利
切换到繁体 | 无障碍浏览 | 设为首页 | Rss订阅
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公示 >>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晋水审批决〔2022〕510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提交的关于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五滹一水电2022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你单位编制的《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结合专家组出具的《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你单位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位于五台县建安镇段家庄村,占地面积11669.3m21975年12月五台县计划委员会以(75)五革计字第83号申请工程列入国家七六年续建工程。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规计〔2012〕230号文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

二、该项目始建于19744月,建设时间早于《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时间位于之后实施的《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划定的坪上泉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选址属于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有关评价结论及防治措施项目区位于清水河、滹沱河河谷泉水集中出露带范围,项目区主要出露寒武系、奥陶系地层,河床被第四系地层覆盖。拦河坝坐落于奥陶系地层,发电厂房及办公生活区出露寒武系地层,引水渠及引水隧洞沿线为奥陶系、寒武系地层,引水渠及引水隧洞开挖不会触及奥陶系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五台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9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西百川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对坪上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山西省水利厅于2022年5月11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忻州市水利局、五台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五台县滹沱河第一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站项目位于五台县建安镇段家庄村,占地面积11669.3m21975年12月五台县计划委员会以(75)五革计字第83号申请工程列入国家七六年续建工程。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规计〔2012〕230号文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该项目位于坪上泉域,在泉域重点保护区。

、《报告》在分析坪上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项目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项目对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和防治措施。

三、项目区位于清水河、滹沱河河谷泉水集中出露带范围,项目区主要出露寒武系、奥陶系地层,河床被第四系地层覆盖。拦河坝坐落于奥陶系地层,发电厂房及办公生活区出露寒武系地层,引水渠及引水隧洞沿线为奥陶系、寒武系地层,引水渠及引水隧洞开挖不会触及奥陶系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发电退水由水电站尾水口全部退回滹沱河河道,基本不会对地表水水质产生影响。发电厂房及办公生活区生产生活废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化粪池,由化粪池清理公司定期处置,不得外排。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业主应对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2cm/s。

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基本不会对坪上泉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报告》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对坪上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忻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五台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0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