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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3〕183号

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老顶山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关于<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老顶山集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的请示》(长潞供发202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集中供水改造工程设计已获得山西省水利厅批复涉及公共供水利益,同意该工程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长治市潞州区城乡供水服务中心老顶山集中供水工程位于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镇壶口村西,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供排函〔2012〕958号文对该集中供水改造工程设计予以批复。工程供水范围覆盖老顶山镇冀家庄、小罗、沟东(大罗)、沟西、西长井、石桥、大天桥、中天桥、毛占、南天桥10个村庄。工程设计供水能力442m3/d。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规划到2025年总取水量15.46m3/a其中:农村居民生活取水量14.69m3/a管网漏失水量0.77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取水口设在长治市潞州区老顶山镇壶口村西水源井口(水井坐标:东经113°0758.0,北纬36°1030.0通过加压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居民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7731867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长治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治市潞州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