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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871号建议的答复



晋水议字〔2020〕第19

 

尊敬的文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配套工程纳入项目规划及早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1年省政府批复的《山西大水网规划》,小浪底引黄工程从小浪底水库库岸垣曲县板涧河入黄口上游取水,调水至运城市盐湖区、夏县、闻喜县、绛县、垣曲县5县区,提供农业灌溉、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生态用水。工程包括引水干线工程、灌区工程、供水工程三部分,其中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干渠(管)、万亩以上的支渠(管)及附属建筑物,其余工程由县域小水网配套解决。

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2018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3号),明确县域小水网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小水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目前,小浪底引黄引水干线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在干线工程建设的同时,项目法人已委托勘测设计单位着手编制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确保五县区尽早受益,我厅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项目法人和勘测设计单位加快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进度,具备报批条件后,商省发改委进行立项批复,使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早日开工、早日受益。二是对五县区的县域小水网工程前期工作给予全力支持,督促市县水务局做好有关工作。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建议县级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小水网建设资金。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进山西水利改革发展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山西省水利厅

20205月20日

责编: devdev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