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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调度专报第2期



3月11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一次半月调度会,省水利厅白小丹副厅长主持调度会,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市县水利部门负责人参加调度。省水利厅工作专班综合组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6市水利(水务)局负责人围绕9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进行汇报,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的工作作了汇报和安排。调度情况如下:

一、工作举措

省水利厅:①厅党组听取《山西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厅工作专班、工作推进和调度机制、工作督导机制以及前期工作意见、资金管理办法、质量安全管理办法;②汇总各市、各厅局对省政府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意见,报请省委组织部对成员名单进行了审核;③按照贺省长要求,向省政府报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告;④会同各市水利(水务)局,初步确定了今年73个拟开工项目,23个拟完工项目清单;⑤编制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统计报表。

各厅局:省发改委争取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列入国家重点工程,推进黄河专项省级配套资金的落实;省财政厅已落实专项政府债券20亿元,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与省水利设计院对接,进一步核实工程占用基本农田面积,向自然资源部报告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对危险废物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工作做出部署,列出任务清单,要求各市依法依规对行洪河道危险废物进行限期排查整治,严格监管,抓好落实;省交通厅、住建厅已开展汾河干流影响行洪桥梁三年改造行动,对各桥梁过流能力及设计洪峰流量进行复核;省林草局安排有关单位对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林木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所属地类属性。

各市:吕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会议暨工作部署推进会;吕梁、忻州、太原、运城市成立了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晋中、临汾市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已报市政府,6市水利局都成立了工作专班。吕梁市政府与汾河流域6个县签订了工程实施责任状,与13个县签订了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状。忻州市已完成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堤段划分方案。各市都开展了分洪缓洪区设置前期工作,将“清四乱”延期问题整改列入河长办重点督办事项,积极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二、工作进展

(一)河道整治项目

今年计划开工73项,目前完成前期工作17项、开工8项。其中:太原市完成前期6项,已开工2项;吕梁市完成前期1项,已开工1项;晋中市完成前期5项,已开工5项;临汾市完成前期2项;运城市完成前期3项。

(二)各市县河湖管理保护情况

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总任务166条,完成85条,完成率51.2%。其中忻州任务7条,完成7条;临汾任务43条,完成43条;晋中任务36条,完成24条;运城任务15条,完成5条;太原任务33条,完成6条;吕梁任务32条,无数据。河湖“清四乱”总任务72处,太原市完成1处。

(三)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进展情况

6市已排查出问题271处,完成17处,完成6.3%。其中太原4处、晋中3处、临汾10处。本周新排查出问题29处,其中忻州19处、临汾10处。

三、下周工作重点

一是编制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投资计划。二是确定拟开工的73项工程的项目推进联系责任人;三是对重点项目和跨市县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四是各市依据开工完工项目清单,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推时间节点,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编: 魏永平       2022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