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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调度工作专报第7期



4月15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组织7工作调度,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副厅长白小丹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工程总体进展情况,听取了太原等六市、厅工作专班等工作情况汇报。汾河流域6市44县、省水文总站、三管中心、禹门口集团、汾河流域公司、省水利设计院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主会场或分会场参加会议。

一、工作进展

(一)任务与进度情况

省财政厅4月14日以晋财农(2022)19号文件下达提升工程资金预算指标,省水利厅随后将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去年年底下达的以汾河为主的“七河”生态修复资金情况,确定今年开工项目87项,其中汾河流域83项、滹沱河2项、沁河1项、涑水河1项。汾河流域中,涉及各市县项目79项、综改区1项、省水文总站1项、万家寨水控2项。目前,已开工8项、完成初设审批8项、完成可研审批5项、正在进行初设审批3项、正在进行可研审批8项开工情况为:太原3项、晋中2项、运城2项、吕梁1项。

(二)采取的措施

按照省政府要求,各市要结合汛前风险隐患摸排情况,将汛前必须完工项目和重点建设内容列为应急工程(共13项,太原2项、吕梁4项、晋中4项、运城3项,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保障汛前完工项目和重点建设内容如期完成

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明确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人的通知》,明确了项目名单和开工完工进度要求,由政府、水利行业、项目管理单位等各负其责,加快推进。

各项目制定工程建设计划,根据计划调度通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目前各市计划制定情况为:忻州、吕梁、晋中、临汾已制定完成,太原、运城正在修改完善。汾河流域公司正在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抓紧前期工作,加快审批进度

一是要时刻绷紧抓进度这根弦,按照确定的今年开工73项、完工23项、汛前完成8项的目标要求,加快项目审查审批等前期工作进度,特别是要确保6月底全部完成8项水毁修复和干流重点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设计单位集中力量、加班加点,4月底前全部完成今年开工项目的可研或初设报省厅技术审查三是前期工作组和省水利设计院要提高技术审查效率,做到市县上报一个立即组织审查一个,审查时间和周期要做到短平快,同时要要严把技术审查关,兼顾效率质量四是技术审查后的项目,技术审查意见尽快印发有关市县,有关市县要无缝对接,加快审批进度。五是有关市县政府、水利部门、项目管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要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层层分解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今年6月底前,太原、晋中、吕梁3市要完工支流10项工程,运城2市要完成干流重点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市县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好影响工程推进的突出问题。要用足用活政策,能够按照应急工程管理办法执行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简化程序、边建设边报批,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度汛安全。省水利厅也将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咨询和查找关政策依据,为促进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落实建设计划,加快实施进度

为加快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开工的项目都制定了项目建设计划,实行项目包联制度。包联单位责任人要积极与包联项目对接,对照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行服务,分析研判项目建设计划及项目进度滞后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要采取挂牌督办、重点帮扶、驻点督导等措施推进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针对当前严峻疫情形势,在推进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过程中,要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安全、人员安全。

(四)贯彻会议精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中小河流治理是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4月13日,水利部魏山忠副部长主持召开了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对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作了安排。我省2022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已于去年底下达,列入水利部调度的项目共18项,其中太原2项、大同2项、忻州3项、吕梁3项、晋中4项、长治1项、晋城1项、临汾2项。各市要按照今年1月7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暨全省河湖治理视频会安排部署,确保4月底前项目全面开工,汛期前完成中央投资的50%,11月前全面完成中央投资任务。

来源: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 魏永平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