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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调度工作专报第16期



6月17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16次视频调度会。省水利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白小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工作专班通报工作进展并作工作安排;省河长处安排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河湖监管工作;省水利厅工作专班各工作组负责人,11市水利(水务)局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工作进展

(一)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汛前完工项目进展情况:截至6月16日,汾河干流河津段(6月3日完成)、祁县昌源河(6月11日完成)和汾河干流稷山段(6月12日完成)三项工程均提前完成任务,汾河干流新绛段完成96.07%,磁窑河孝义段完成95%,磁窑河平遥段和磁窑河介休段完成94.1%,磁窑河汾阳段完成92.65%,象峪河榆次段完成87.2%,乌马河清徐段完成81.57%,第八象峪河清徐段完成72.9%。

开工情况:80个项目已开工34项,开工率42.5%,分市情况为:吕梁市任务11项,开工6项,开工率54.5%;运城市任务13项,开工7项,开工率53.8%;临汾市任务20项,开工9项,开工率45%;太原市任务12项,开工5项,开工率41.7%;晋中市任务19项,开工7项,开工率36.8%;忻州市任务4项,均未开工。

汾河流域片林移除和种植结构调整:汾河干流种植结构调整、堤防包保责任体系建立已全部完成。

分洪缓洪区设置情况:总任务98处,其中各市计划实施61处,完成24处,占各市计划的39.34%,已制定技术方案46处,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44处。其中:吕梁市任务9处,完成6处,完成率66.67%;运城市任务16处,完成7处,完成率43.75%;晋中市任务42处,完成18处,完成率42.86%;太原市任务6处,运城市任务4处均未完成。

桥梁改造情况:总任务83座,完成改造11座,完成率13.25%。其中:晋中市任务16座,完成改造6座,完成率37.5%;忻州市任务20座,完成改造2座,完成率10%;太原市任务26座,吕梁市任务1座,临汾市任务4座,三市均未完成。

河湖“清四乱”备案延期问题整改情况:总任务72处,均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15处,完成率20.83%。各市排名情况为:第一临汾市,任务2处,完成整改2处,完成率100%;第二晋中市,任务13处,完成整改5处,完成率38.5%;第三太原市,任务9处,完成整改2处,完成率22.2%;第四运城市,任务10处,完成整改2处,完成率20%;第五忻州市,任务21处,完成整改4处,完成率19%;第六吕梁市,任务17处,均未完成。

(二)全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展

全省排查到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共563处,截至6月16日,已整治完成448处,完成率79.6%。大同、阳泉全部完成,运城、吕梁、长治、晋城、临汾超过全省平均进度,太原、朔州、忻州、晋中低于全省平均进度。其中:大同市12处,阳泉市6处,2市全部完成;运城市19处,完成整治18处,完成率94.7%;临汾市125处,完成整治115处,完成率92%;长治市186处,完成整治151处,完成率81.2%;晋城市36处,完成整治29处,完成率80.6%;吕梁市25处,完成整治20处,完成率80%;晋中市47处,完成整治36处,完成率76.6%;朔州市20处,完成整治15处,完成率75%;忻州市46处,完成整治26处,完成率56.6%;太原市41处,完成整治20处,完成率48.8%。

二、近期工作安排

柳林河静乐县段、文峪河交城县段、交口河灵石县段、尧都区岔口河入汾口段、三交河洪洞县段5项工程,“七河”“五湖”水生态治理项目剩余的汾河干流娄烦段、灵石县段、霍州段、曲沃段、侯马段、新绛段6项工程,确保在6月底前开工。

根据《关于明确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人的通知》(晋汾河防洪办〔2022〕1号)文件要求,剩余35项工程在6月30日前开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持续抓好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要进一步加快项目技术审查和初设审批速度,做好汛前完工项目的扫尾工作和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要进一步加强和交通、住建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快推进桥梁改造进度。要尽快清理解决河道内的“四乱”问题,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河道行洪通畅。要做好河道防汛备汛工作,制定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备好防汛物资,确保河道施工安全、人员安全。二是做好“治水监管百日行动”河湖监管工作。要全面落实“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各市要按照《河湖建设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2年全省河湖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对前两年“百日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要进行回访,查验整改成效。省河长办要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监管,市级河长办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各市县要进一步细化具体监管事项,压实监管责任,全力配合做好全省河湖监管百日行动。

来源: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 孔小敏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