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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调度工作专报第17期



6月24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第17次调度暨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视频会。省水利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白小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工作专班通报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进展,对河湖治理项目进行工作安排;省水利厅财务处介绍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水利厅工作专班各工作组负责人,厅工作专班各工作组负责人,厅规计处、水资源处、节水办、财务处、建设处、运管处、农水处、水保处处室主要负责人,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部门负责人,各市水利(水务)局局长、分管财务和河湖工作的副局长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水利局局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工作进展

(一)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汛前完工项目进展情况:截至6月23日,汛前完工项目和完成重点建设内容的11项工程已完成4项,其余7项进度为:象峪河榆次段完成99.3%,磁窑河孝义段完成97.29%,乌马河清徐段完成97.25%,磁窑河介休段完成96.9%,磁窑河汾阳段完成94.95%,磁窑河平遥段完成94.1%,象峪河清徐段完成92.47%。

开工情况:80个项目已开工43项,开工率53.75%,分市情况为:临汾市任务20项,开工14项,开工率70%;吕梁市任务11项,开工6项,开工率54.5%;运城市任务13项,开工7项,开工率53.85%;晋中市任务19项,开工10项,开工率52.63%;太原市任务12项,开工6项,开工率50%;忻州市任务4项,均未开工。

(二)全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展

全省排查到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共563处,截至6月23日,已整治完成458处,完成率81.3%。大同、阳泉全部完成,运城、吕梁、长治、晋城、临汾超过全省平均进度,太原、朔州、忻州、晋中低于全省平均进度。分市情况为:大同市12处,阳泉市6处,2市全部完成;运城市19处,完成整治18处,完成率94.7%;临汾市125处,完成整治115处,完成率92%;吕梁市25处,完成整治21处,完成率84%;长治市186处,完成整治154处,完成率82.8%;晋城市36处,完成整治29处,完成率80.6%;晋中市47处,完成整治36处,完成率76.6%;朔州市20处,完成整治15处,完成率75%;忻州市46处,完成整治28处,完成率60.9%;太原市41处,完成整治24处,完成率58.5%。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2022年河湖治理项目

2022年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七河”“五湖”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主要支流治理目、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河湖建设项目共184项,要积极推动抓开工、抓进度、抓完工、抓竣工验收“四抓”工作,确保2022年河湖管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前期工作,推动工程早日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已完工的项目要抓紧验收组织竣工。

(二)安排河湖治理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根据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做好制定2023-2025年项目滚动计划、建立2023年项目库、依据项目库开展前期工作、落实好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四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推进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开工。质量监督部门要及时跟进汛前完工的11项工程,对每一段新建堤防、每一处穿堤建筑物都要严格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工程度汛安全。要重点抓好其他项目的开工工作,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保证河道行洪通畅。主汛期施工要制定应急防汛预案,备好防汛物资,及时关注雨情和天气变化,保证河道工程施工安全、人员安全。二是扎实做好河湖治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各市各县要进一步加强“七河”“五湖”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的储备,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三是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市县水利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坚持两手发力、多轮驱动,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充分用好开发银行中长期金融信贷支持政策。要抓住中央扩大有效投资的机遇,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水利各项优惠政策。要结合水利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对本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制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选好融资项目,切实推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

来源: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 孔小敏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