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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是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为保障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水利"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水利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中。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水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要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大力学习宣传近两年新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文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等水法规,积极做好抗旱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准备工作,为水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组织开展水利"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地要对水利"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水利"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中期检查按照自查为主,重点检查、抽查的方法进行。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本流域、本行政区域水利普法中期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水利部普法办将对部直属单位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丰富学法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水利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水利部已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水利部党校、水利部理论学习讲座、水利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5、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6、认真做好今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的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发展水利,改善民生"。各地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组织安排好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水利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和成就,大力宣传水利政策和法规,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要做好水法宣传电视宣传片《人·水·法》(第三部)的组织播放和观看工作,充分发挥这部电视系列片的宣传作用。

          7、继续组织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结合水行政管理的需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打击非法采砂和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促进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不断掀起宣传水法规的热潮。

         四、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8、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高度重视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的重要作用,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新闻宣传的同时,注重公益广告、普法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的综合运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办好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栏和水利"五五"普法网。

责编: 政策法规处       2008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