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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发[2008]2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切实搞好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应对挑战、解决矛盾、统一思想的重大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提出五年来,对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我省坚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和主题,科学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政策不断完善,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深,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与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自觉有关。为此,必须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把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山西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面临来自国际国内的多种机遇和挑战。实现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树立世界眼光、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战略思维,更好地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和我省的发展规律。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几年,长期困扰山西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污染≮城乡群众收入偏低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得到破解,并在一些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还存在一些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影响山西形象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突出。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山西才能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才能应对新的挑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验,使管党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要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一些党员干部作风飘浮、不负责任、不抓落实、不严格自律等问题,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增强推动科学发展所需要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能力,提高整体素质,保持良好作风和形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紧密结合全省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的实践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奋力开拓全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学习实践活动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中心和主题,改变一切束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过时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体制弊端,在解放思想中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复杂矛盾,增强发展动力。
2、突出实践特色。根据中央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是: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进程。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结合起来,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着力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贵在行动,重在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3、贯彻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群众监督,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
4、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引导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推动转型、跨越、崛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注重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新途径。紧紧围绕建设新基地新山西,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树立新理念,提出新举措,破解新难题,取得新成果。
学习实践活动要着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l、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事关我省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形成共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
2、增强发展能力。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着重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特别是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本领,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本领,提高灵活运用掌握的知识和经验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提高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提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的本领。
3、解决突出问题。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紧密结合省情和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下功夫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下功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4.、创新体制机制。着眼于构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山西转型跨越崛起的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所需的决策指挥、操作执行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5、推动科学发展。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保持和发展全省团结向上、干事创业的好势头、好局面、好氛围。
三、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三批展开,每批时间为半年左右。具体到一个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第一批(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省党政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省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中央企业,省直属企业,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第三批(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二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全省各选择1―2个市、县、国有企业、高等学校进行试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各市、县(市、区)要选择几个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试点。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首先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掌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明确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达到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学习实践活动采取集中时间和分阶段的方法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调查研究。本阶段要围绕解放思想、深化认识,在召开动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重点抓住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进行。要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暨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并注意与学习贯彻省委9月14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相结合。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进行专题学习交流。同时要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中交流、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学习效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认真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广大党员围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事业的大发展。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找准问题。本阶段要围绕找准主要问题,重点抓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进行。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撰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找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在梳理分析问题、形成专题检查报告的基础上,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专家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根据评议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完善机制。本阶段要围绕解决突出问题,着重抓住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进行。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要集中力量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几件群众希望办的实事。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积极解决。领导机关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就要注意做好创新体制机制的工作,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街道社区等不同行业和领域,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可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要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四、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落实领导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搞好舆论宣传,鼓励探索创新,真正做到工作要求要高,措施要细,办法要多,程序要严,效果要好。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省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省委领导下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形成部门、机关党委(党办)、党支部三级联动,各级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供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保证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省、市、县(市、区)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每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结合分工确定联系点,帮助联系点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活动方案、理清工作思路,真正使联系点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
(三)建立指导检查制度。省委将派出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都要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了解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四)建立群众监督评议制度。学习实践活动要在群众监督下开展,及时向群众公布有关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要采取群众评议和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新闻媒体要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舆论宣传要以中央精神和省委的部署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市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省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党委、高等学校党委要向省委作出总结报告。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来源:三晋红e
责编: 武年丰 200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