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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三项措施规范防汛抢险物资管理



     本站讯:近年来,长治市不断加大对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的管理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使用程序,确保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落实到位。

    一是出台管理文件。长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各物资储备存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力度,规范使用程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

    二是规范使用程序。规定市级防汛抢险物资由市防办统一调度使用,各存放单位均无权擅自借出、调拨和使用。确因防汛抢险、抗旱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物资时,应该先请示市防办,经同意后,由使用单位(人)签字领取,方可使用。

    三是建立年检制度。要求各存放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物资储备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逐一盘点造册上报市防办,以便统筹安排、合理调度。

来源:长治市水务局

责编: 贾懿       2009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