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权所有:山西省水利厅
承办: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网站标识码:1400000039晋ICP备12000773号
-
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
省政府发文规范河道采砂管理,6部门将联动执法
本报7月13日讯 (记者 康东海)为加确保全省河道汛期防洪安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规范我省河道采砂管理,提出汛期内严禁在河道内采砂。
《通知》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内的河道采砂工作负总责。水利、安监、国土、工商、税务、公安6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联动执法以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河道、重点河段、重要水利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多年沉积无事主的沙坑和河道损毁严重的河段,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修复整治。
河道内非法采砂多年来已经形成顽疾,非法采砂者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阻挠甚至对抗执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此,《通知》明确规定,对非法采砂的组织者、屡教不改的非法采砂者、暴力抗法者及涉黑势力,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严打。监察部门对河道监管不力、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称,河道采砂必须实行统一规划,各级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及限采区,规定禁采期。
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编: 贾懿 201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