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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本站讯:吕梁市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精神,及早安排,精心组织,重拳出击,全方位,大力度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防洪安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取缔采砂户96户,扣押了85套抽砂洗砂机具,清理河道设障18万方,收回采砂证2户,河道非法采砂的生产设施基本全部撤离现场。

    近年来,一方面受利益驱动,一些业主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非法掠夺性开采;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部门监管不力,致使各类违法采砂、违规设障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河道行洪不畅,形成人为防洪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沿河两岸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整治河道内违法违规采砂势在必行。为了使整治违法违规采砂行动取得实效,吕梁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水利、国土、公安、纪检监察、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组,并对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全市1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组,出台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安排部署,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形成全社会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的强大舆论氛围。二是落实责任、明确主体。全市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了打击非法采砂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柳林县明确乡镇政府为本乡镇河道非法采砂取缔的责任主体,水利部门负责全县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对采砂重点户进行谈话布控,交通部门不得为采砂船办理有关手续,电力部门不得为采砂户提供电源。岚县分了三个片区,分别由水利、国土、普明镇牵头,全权负责该片区的整治行动;方山县抽调了水利、国土、公安、监察、安监、电力、各乡镇三十余人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队伍,分两组分别由国土、水利牵头,对全县境内的采砂进行整治行动;其余县市区也都分别明确了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三是集中行动、成效显著。7月1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之后,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督查室每周一督查,十天一通报,促进本次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柳林、兴县、临县、中阳等县以分组、分片形式开展集中整治,柳林县还抽调15名公安防暴队员参与行动,对今年以来先后出现的非法采砂户逐户整治落实,拆除砂台和生产设施,清理河道堆积物,回填砂坑,平整恢复河道;属黄河采砂的,扣押抽砂设施,清理砂料,交通部门回收船只运营手续,拆除车船上安装的抽砂设施,河道周边土地内开采户全部停产整顿。

    目前,吕梁全市上下正以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制定采砂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采砂市场秩序,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使河道采砂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责编: 贾懿       2010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