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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讯:(记者 白续宏 通讯员 钮清海)前些时日下乡采访,“巧遇”侯马市水利局局长办公室内“宾客如云”,其中不少还是局长“常客”,一问才知道,他们都是来要节水工程出水口等管件的乡村干部,因为原先安装的铁制管件又被偷了。再打听,这种现象在全省比比皆是。今年春季,侯马市不到10万亩的节水灌溉面积,急需更新的出水口就达760个之多,价值4万余元,看来,水利工程管护,已成为农田水利建设的一把越来越重的“心锁”。
随着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日益重视,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是,由于管护跟不上,许多工程还没有发挥其最大功效,就惨遭不幸。但据侯马市水利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该市凤城乡南上官村有5条防渗渠,其中4条由集体和承包人各出资一半建设,建成后由承包人负责运行管理,每立方米水在所在灌区水价基础上加价2分钱作为承包人的报酬,工程运行几年来渠道完好。同时,当地承包到个人的农用机井地埋线几年来也没有发生过电线被偷事件。而仍归集体管理的那条防渗渠,不仅整个渠道损坏严重,不少地段的护渠土都被人拉走了。
由此不难看出,水利工程的管护重在产权的转换,其模式不外乎以下几点:首先是从工程建设环节就开始抓工程管理。这样既减轻了集体的筹资压力,带动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又巧妙地破解了渠道管护不到位的难题,实现了工程的可持续利用;其次是利用经济利益杠杆的调节作用抓工程管理。例如将水井承包给村民管理,承包人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有的还在每个出水口周围都打上了坚固的水泥护座,日看夜护。
所以在水利工程管护中,实行微利运行的管护承包责任制,充分发挥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最终实现村集体在工程建成后省心、承包者在管护过程中上心、村民在工程使用上随心是完全有可能的。
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编: 贾懿 201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