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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粮食产能提供支撑和保障



黑龙江省水利厅代表发言

  一、"十一五"农村水利工作
  (一)主要成效
  1、农村水利投资大幅增加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呈现投资多渠道、多元化、幅度大等特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总投资75.2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8.67亿元,省财政投资5.78亿元,地方自筹30.8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
  2、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建设了三江平原14处灌区工程,38个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9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了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成以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166万亩。全省新增实灌面积2435万亩,达到6076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22万亩,达到5813万亩。
  3、民生水利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省开展节水增效示范项目37个,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2.52万亩;牧区节水项目新增灌溉面积4.35万亩;解决485.97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规划目标的121%。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4、农村水利改革进展顺利
  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新建工程新机制"做法。完成了160处灌区、涝区管理单位改革,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55个。农业水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12个地、市和农垦的52 个灌区。按照"计量供水,按方收费"的方式建立节水价格机制。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局或供水公司63个。
  5、农村水利科技迈出新步伐
  "农田水利专业"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建成省级水稻灌溉试验研究中心站;启动了水旱田灌排配套技术模式开发与应用中日科技合作项目;建立了以庆安县为全省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示范中心,辐射全省的水稻节水控制灌溉体系。到2010年,新增水稻节水控制灌溉面积120万亩。
  6、农田水利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
  《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2010年2月1日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农田水利专项法规。对于全面规范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工程使用等活动,促进我省农田水利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二)主要经验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坚强保证。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以水富民、以水兴业"的宏伟目标,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主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省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水利部在前期工作审批、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我省大力支持;2009年与省政府签订了《备忘录》,为我省农村水利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超前谋划前期工作,是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立项一批、开工一批"的发展思路,按照各专项规划,超前谋划、实施和储备了一大批既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我省实际,又能破解发展瓶颈,带动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农村水利项目,为更好地争取中央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农惠水政策措施,是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水利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农村水利的发展。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出台本地区的《决定》,把水利建设作为当地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牵动力;省委组织部还首次将水利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全省各地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目标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四是多元化投入机制,是加快农村水利发展的根本保障。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实施"民办公助"项目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我省逐步形成了各级财政、乡村集体、大户、公司企业等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有效地缓解了农村水利投入不足的局面。
  二、"十二五"农村水利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十二五"农村水利工作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出台以水利改革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一号文件这一历史性机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先行、规模推进和深化改革、体制创新的原则。以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领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农村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水利建设,促进水利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800万人;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500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000万亩;新增水田工程节水灌溉面积625万亩,达到1000万亩;新增水田节水控制灌溉面积1000万亩。在确保完成上述目标的前提下,着力构建和完善我省农村水利建设的几个体系。
  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水利规划体系。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十二五"各专项规划,编制各专项工程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搞好各类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储备,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全省农村水利建设规划体系。
  二是构建功能完备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通过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从水源工程、蓄排水工程、引提水工程到最后一公里工程逐步建成功能完备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三是构建和谐的高效节水灌排体系。通过推广水田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年节水能力达到20亿m3,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的0.52提高到0.55。在西部旱区推广玉米膜下滴灌和千万亩大型喷灌工程建设,逐步建成以大型、中小型喷灌和玉米膜下滴灌、棚室滴灌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旱田节水灌溉模式。
  四是构建高效的农村水利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部落实灌区管理单位管理运行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加快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五是构建多元化农村水利投融资支撑体系。在农村水利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在努力争取国家资金的基础上,建立稳定增长的省、市、县级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大幅增加农村水利的投入,构建稳定的农村水利投融资体系。
  六是构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科技和示范体系。在解决冻害、节水控灌、饮用水处理等方面发挥水利科技的试验推广作用。围绕"一环四线"建设集中连片水田现代农业示范区、旱田高效节水示范区和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示范工程。
  三、 2011年农村水利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计划新增水田350万亩,改善水田面积300万亩,新增灌区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推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面积150万亩;完成大型灌区水价改革2处,完成中型灌区水价改革20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其中,建设大型喷灌工程建设30万亩;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和各项目市县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统筹协调。财政、发改委和水利等部门要分解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是分解目标,落实任务。从行政区划、水源、灌溉模式等多个环节分解新增350万亩水田和4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把任务落实到县、乡、地块,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整合资金,发挥效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并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合现代农业、产粮大县、土地整理等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
  四是加强管理,确保质量。积极推行"四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农村水利项目规范化管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实效,精心组织,科学实施。
  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农村水利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参与农村水利建设,全方位营造农村水利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编: 魏永平       201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