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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通讯员 牛云霞)为确保主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潞城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汛视频会议和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主汛期全市防汛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危房排查力度,对已排查出的各类危房各乡(镇)办落实专人负责,妥善安置,随时监控。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二是加强辖区内的河流、水库、淤地坝、塘坝、蓄水池、渠道等水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在各类水域水面周边位置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全面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禁止在水域内游泳、游玩、漂流和组织集体活动。
三是加强重点地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在建工程管理防范。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认真排查本辖区重点地段、地势地洼易发险情地段、边山峪口、河道范围内各类在建工程并做好防范应对措施,在7月31日-8月15日期间,所有涉水工程一律停工,人员一律撤离。
四是加强水情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力度。气象部门要进一步把预测预警工作做细、做精。加强乡村群众的防汛常识教育,避免因缺乏一般常识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及时发布安全告示,安全转移危险地段群众,全面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五是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做好应急执守,及时报送信息。
六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服从统一指挥,注重协同配合。
来源:潞城市水利局
责编: 贾懿 2012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