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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兴吕 科学发展 实现吕梁水利事业新跨越



吕梁市水利局

    2011年,在省厅的领导和支持下,吕梁市水利工作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坚持以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为指导,以水利兴吕为目标,全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实施政策扶持战略,水利项目推进成效明显

    吕梁是革命老区,水利工作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和重视。去年4月,温家宝总理一行视察了我市岚县、兴县、临县三个县的水利工作,给水利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的确定,为我市形成支持建设水利氛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出台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确立了“以财(政)扶水,以项(目)带水,以工补水,以水养水”的“四水兴吕”战略。为保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门以文件形式对意见中涉及的63项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与此同时,我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大幅增加市、县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全年共落实各类涉水资金22.2亿元,极大加快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龙门供水工程全线开工,千年水库大坝主体填筑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即将实现全覆盖,沿黄提灌工程开工5处,“千井万亩灌溉富民工程”启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推进,水保生态建设稳步发展,河道整治成效显著,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成果得到巩固;其他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年初省政府考核我市涉及水利的四大指标(农田灌溉面积、水土流失治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和地下水止降返升)都圆满完成。

    二、严格“三条红线”制约,水资源管理成绩显著

    吕梁作为煤炭大市,多年来以煤焦为主的工业发展,对全市水生态和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优化配置水资源,实现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并举已成为当务之急。去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加强采煤等重点涉水工程对水资源影响的监管。通过市人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文件和奖惩制度,各县(市、区)对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缴纳水资源费的主动性明显提高;通过加大对欠缴、拒缴水资源费企业的清缴处罚力度,水资源费的依法管理进程明显加快;通过委托和配合税务部门代征、代收煤矿企业水资源费,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程序进一步规范;通过主动为用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利用地表水的企业明显增加;通过积极推广取水远程监控设备,全市主要工业取水大户取水水源远程监控的目标全面实现;通过开展采煤对水资源影响及市区地下水水质研究,积极探索柳林泉岩溶水入渗补给量的试验,全市地下水平均水位回升达0.2米以上;通过宣传节水典型,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节水观念有了明显提高。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79亿元,是2010年的1.5倍,创历史新高;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减少到12立方米,降幅达24%,超过省考核指标要求的4%;地下水平均水位实现止降返升,重点项目取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2年吕梁水利改革发展进入快车道,借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东风,我市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参加大水网建设。以全力配合中部引黄工程实施为重点,加快新水源工程进度,构建稳定的吕梁供水网络体系;以“一村一井”灌溉富民工程、西山提黄灌溉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小水网建设;以淤地坝建设为重点,推进水保生态建设;以农村饮水安全、农业节水改造为重点,提高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以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整治为重点,确保防汛安全;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实现生态和谐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以拓宽融资渠道为重点,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进程。

    各位领导,同志们,去年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厅要求,与兄弟市相比,还有很多的不足和差距。今后,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拓水利发展新途径,谱写水利建设新篇章,为全省水利事业再立新功!

责编: 刘洋       2012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