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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精心谋划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党的十六大以来,吉林水利事业在中央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方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只争朝夕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吉林省水利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从“十一五”开始,吉林省水利建设结束了多年没有重大项目的历史,先后开工建设了哈达山水利枢纽、引嫩入白工程、老龙口水利枢纽、大安灌区、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等5大重大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旱灾害损失。10年间,吉林省干旱灾害多发、频发,局地暴雨灾害量级大、灾害重,防汛抗旱工作经受了严峻考验。2006年至2009年,西中部地区春夏连旱呈常态化趋势,中东部地区局地暴雨灾害时有发生。2010年,吉林省春末夏初旱情突出,7月下旬旱涝急转,局地、多点、特大暴雨,降雨强度高、洪水量级大、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造成危害之重史无前例。在防汛抗旱斗争中,水利设施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应对了局地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实现了全省大中型水库无一垮坝,主要江河堤防无一决口,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在抗御5年来发生的洪涝灾害中,水利设施共拦蓄洪水133.8亿立方米,使21座城市、382.8万人、2250多万亩耕地免遭洪水侵害,减免经济损失889亿元。在应对5年来接连发生的干旱灾害中,共投入抗旱资金23.3亿元,浇灌农田6891.9万亩,减少粮食损失293.1亿斤,解决了75.1万人、66.4万头大牲畜临时性饮水困难,减免直接经济损失170.4亿元。

  民生水利建设成效突出。吉林省政府连续6年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实事之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省、市、县分别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水利部门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投资26.6亿元,建成水源工程6771处、管网工程7416处,解决了428.74万农村居民及1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同时,积极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数据互联互通及水源、管网工程GPS定位。推进了14个农村水电电气化县电源工程建设,小水电实现装机45.1万千瓦,完成发电54.3亿千瓦时,改造小水电供电区线路1.03万公里,小水电供电区用户通电率100%。启动了牧区水利建设,发展草原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有效加强了黑土地保护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65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4532平方公里。建成6个国家级、18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国家针对东北四省区开展的“节水增粮行动”项目,进一步切实加大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了白沙滩、洮儿河等16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前郭、扶余、松城等3处大型泵站进行了更新改造,在乾安、洮南、通榆等县(市)建设了28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落实“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形式,实施了34个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512个,有效解决了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管理主体缺位问题。深化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产权流转。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56万亩,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50万亩。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江河整治、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常规水利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投资71.4亿元,新建和续建5个大项、630个单项水利工程。治理主要江河堤防530公里,全省主要江河堤防重点河段达到了30年~50年一遇防洪标准。继续巩固和完善了41座县级以上有防洪任务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城市和地区防洪标准达到了50年一遇以上。如期完成了19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了全省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间的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开展了34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成效显著。切实加强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共审批建设项目126个,在保证建设项目用水需要的同时,核减用水量20亿立方米。对7个流域的194条江河划分了507个水功能区,为全省水功能区管理奠定了较好基础。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高效推进,点源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强化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置了113处水质监测断面,实施了112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组织实施了4次生态调水行动,调水2亿多立方米,完成了2个国家级水域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

  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铺开。立足省情、水情实际,把节约用水摆上重要位置,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认真落实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在主要城镇和大中型灌区普遍实行了计划用水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相应提高了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6个城市开展了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其中长春、四平、辽源、延吉等4市被列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全省总用水量控制在110亿立方米左右,万元GDP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分别降至149.5立方米和104立方米,下降率分别为43%和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96提高到0.52。

  水利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依法治水管水取得重要成果,修订了《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颁布施行了《吉林省节水条例》《吉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例》,丰富了我省水管理法规体系。全面推行水利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加强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审计稽察监督体系。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启动了水库规范化管理试点。突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强化了监督检查,河湖管理工作打开了新局面。加大水价改革力度,调整了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利安全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利科研项目立项38项、获各类科技奖励13项、推广科研成果11项。

  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水利职工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特别是在2010年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斗争中,水利系统共有39个集体、164名个人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

  当前,吉林大地2700万人民,正紧抓机遇,兴水治水,力争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吉林振兴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编: 贾懿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