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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山西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中国水利网站7月2日讯 7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发出通知,紧急启动全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通知指出,未来三天,我国北方地区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范围广、雨量大。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山西省防指会商研究决定,于7月1日18时启动全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一是全省各级防汛组织机构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各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全员上岗,副总指挥和防办主任亲自带班。水库、河道等防洪重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在岗值班,不得请假和缺岗。

  二是乡(镇)、村防汛责任人要赴一线现场指挥应对,落实乡包村、村包组、两委党员干部包户制度,按照“九个一”标准,逐村落实值班巡逻、预警撤离信号、撤避路线和安置地点等,特别要落实山洪报汛员24小时在岗值守,确保群众能及时安全撤避。

  三是各类防洪重点的巡查值守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工程查险。要严格交接班,不得出现巡查盲点和空档。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值班规定》的要求,保证各种汛情信息及时和准确传递,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

  四是各级防指要加强与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密切联系,熟悉防汛抢险预案,针对性的准备好各类防汛抢险物料和必要的专业抢险设备。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确保接到抢险命令后,能迅速有效投入抢险。

  五是水文、气象部门要按照主汛期的报汛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降雨期间要加密雨水情报告频次。各市、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提高群众的防汛意识。六是列入全省水库应急专项除险加固范围的水库,一律空库度汛。对不执行省防指命令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防洪法》规定予以问责。其余水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运行,绝不允许超汛限蓄水运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责编: 贾懿       2013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