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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山西详细规定防汛值守制度



    本报讯(记者 魏永平)7月1日,山西省防指向各市进一步详细规定防汛值守制度。
    山西省防指要求,全省各级防汛组织机构要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各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全员上岗,副总指挥和防办主任带班。水库、河道等防洪重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要在岗值班,不得请假和缺岗。乡(镇)、村防汛责任人要赴一线现场指挥应对,落实乡包村、村包组、两委党员干部包户制度,按照“九个一”标准,逐村落实值班巡逻、预警撤离信号、撤避路线和安置地点等,特别要落实山洪报汛员24小时在岗值守。各类防洪重点的巡查值守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工程查险。要严格交接班,不得出现巡查盲点和空档。要保证各种汛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对不执行省防指命令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问责。其余水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运行,绝不允许超汛限蓄水。

来源:中国水利报

责编: 贾懿       2013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