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改革创新
近年来,山西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 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推进了以清徐县和运城夹马口灌区为试点的农村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业水价改革。“水随地走,以亩定水,按农户灌 溉面积分配地下水用水权”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理权,与用水权相一致”的农村水利改革模式基本成形。2014年,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山西省调研并听取 农村水利改革情况时,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明确指出“山西的经验值得肯定,可注意总结推广”。
2015年以来,山西省把深化水利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农村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业水价、水利投融资、水利市场化、水管单位体制等6 大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工作均取得阶段性进展,列入水利部试点的清徐、临猗、稷山、汾阳、河津等县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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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
201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