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以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特 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的思路,在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的基础上,从山西省经济总量最大、人口集聚最多、生态环境最 弱的汾河流域入手,突出“综合治理、自然修复”理念,编制完成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力争通过5年建设、10年自然修复,总计15年左右时间, 集中解决汾河流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径流减少、植被退化严重、河流污染等生态问题,构建“两山两盆一河”协调发展格局,重现碧波荡漾、鱼鸟翱翔、山水相 拥的大河风光。
山西实施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得到水利部的高度关注和全力支持。陈雷部长明确批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符合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突出了山西汾河流域的特色,注重综合治理和多措并举,相关司局要给予关注和支持”。
2015年11月初,在山西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印发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30位院士、专家对山西省编制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详规进行了为期3天的审查。目前,详规正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尽快报送水利部审批。
与此同时,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综合治理”的原则,山西省在2014年已启动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先导工程——晋祠泉的复流工作。通过增加汾河入 渗补给、恢复西山泉域植被和严格泉域水资源管理等措施,晋祠泉水位不断上升,晋祠难老泉水位已由实施前距泉口9.03米上升到目前的6.34米,上升 2.69米,预计3年内可实现晋祠泉的自然复流。
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山西省得到全面落实。“十二五”以来,山西省明确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作为解决山西水问题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要求, 山西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和地下水压采量作为对各市的考核指标,全面落实“三条红 线”,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山西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束性指标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降幅达38.5%。
与此同时,山西省强力推进地下水关井压采和引黄水原水直供、分质供水,全省地下水水位连续7年回升,太原盆地总体回升15~20米,晋祠泉系的清 徐平泉在断流十余年后重新出流。汾河连续7年不断流,河水长流,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经过治理后的沿河两岸正在形成山西省新的经济廊道和生态廊道。
水保生态建设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7万平方公里,发展民营水保大户30万户,治理开发“四荒”地8000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累计治理度达到52.7%。
“十二五”以来,山西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实行的《水土保持法》为契机,以晋北风沙区、吕梁山水土流失严重区和汾河流域为重点,实施分区域治理,大力开展 集中连片和规范化水保生态建设。山西省政府每年都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实行逐级分解,并在年终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地方水保法规体系建设,2015年7月 颁布的《山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一步创新治理机制,实行“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的办法,在原来已有的民营水保大户资金扶持办法的基础上,又 出台了全省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指导意见等鼓励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保生态建设;进一步强化工程性水土流失防治和水保成果的管理维护,明确管护主 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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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
201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