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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
2024年,河长处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厅党组领导下,以落实基础工作标准化、监督监管多样化、协同联动常态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为重点,查漏补缺、务实创新,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强化任务落实,推进基础工作标准化
发挥河湖长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联席会议,颁发第3号省总河长令,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公告省级河湖长名单,服务保障省级河长巡河调研,指导各地继续完善河湖巡查管护体系,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公布省市县母亲河目录,印发《山西省复苏母亲河建设幸福河湖行动方案》,以母亲河为重点,以县域为单元,年内实现50%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条(个)幸福河湖(含水库)。夯实基础工作,督促推动省级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制度落地落实,开展349条河流健康评价及建档工作,滚动修订11条省级河长责任河流“一河(湖)一策”“一河一档”。深化考核激励,严格落实河湖长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奖励作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推进监督监管多样化
实施“随机监管”,采取联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衔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开展河湖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发现问题的地市加快整改。优化“智慧监管”,开展基层河湖长制巡查管护智慧监管试点建设,加大无人机巡河力度,复核疑似问题并反馈各地整改。加强“联合监管”,依托“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不断拓宽河湖长制监督渠道。推广“社会监管”,持续开展涉河湖违法问题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筑牢河湖共护共管共治社会基础。
三、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协同联动常态化
深化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厅际联席会议,加强跨省市河流流域、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河湖长+”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河湖长助理+巡河湖员”工作模式作用,壮大“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队伍,组织第三届“关爱河湖,保护母亲河”全省联动巡河护河系列活动,推动全社会参与河湖保护。发挥河湖长制工作重点跟进机制作用,针对跨部门、跨区域重难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市县共同研判督查,通过清单化管理,掌握问题进展、跟进举措,确保整改销号。
四、强化学习培训,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
党建业务两手抓同发力,幸福河湖建设、河湖问题整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充分发挥党员在河湖长制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扩大“河湖长+党建”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促进业务党建共同提高。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培训基地作用,打造省市1(水职院室内教学基地)+11(市现场教学基地)培训模式,形成室内教学、现场教学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培训格局,强化基层河湖长能力提升。加大学习交流力度,认真组织市县河湖长管护能力提升培训、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培训,走出去、请进来,加大跨区域、跨部门交流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提升各类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打造“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为目标,强化使命担当、聚力系统治水,推动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