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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
加强水利行业监管 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近日,山西省水利厅印发《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在全省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目前我省小水库、河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所暴露的短板和问题,以及各类管理漏洞和水利工程安全隐患问题,成立“治水监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旨在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度汛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水利关键风险、服务全省转型综改大局,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方案》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聚焦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对监管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开展现场“回头看”。  

  一是水利工程前期监管。加强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承揽监管,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单位。加强设计质量成果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监管,严把审查审批关。  

  二是水旱灾害防御监管。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和汛期值班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预测预警预报体系,各类水利工程防汛预案管理,水文水资源信息预报;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等。  

  三是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在建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招标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监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    

  四是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河道、水库、涵闸、泵站和水电站等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水库、水闸安全鉴定,水库划界确权、病险水库加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工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

  五是水资源监管。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目标要求,落实河湖水量分配、生态流量(水位)管控、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关井压采等重点工作;取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重点用水户取水监管;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泉城重点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情况等。

  六是河湖监管。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完善5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湖长设置,协调建立河长、河湖警长联动联管机制。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突出黄河治理与保护;重点查处新增“四乱”等问题;河湖岸线管理、河湖划界等。

  七是水土保持监管。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开展履职情况逐级督查;强化对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运用三个责任人监管和淤地坝工程自身状态的监管;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

  八是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县级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开展“回头看”。  

  针对此次“治水监管百日行动”,《方案》做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策,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监管内容,牵头处室要形成具体细化工作方案,各处室要履行好强监管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各处室监管成果。三是聚焦问题整改,提高监管效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问题整改督促”的原则,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和严重的市县及项目单位,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协同联动,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处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驻厅纪检组通报、移交。五是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检查结果及整改成效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将作为各市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来源:厅发研中心

责编: devdev       2020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