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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和退出工作专题会



5月17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龚孟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和省政府《推进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和退出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山西省地下水超载地区退出2026年工作方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领导王兵、杜咏梅、成接安、张建龙、谷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快推动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退出是我省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先立后破、主动作为、采补平衡、标本兼治的原则,高位统筹、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以县域为单元,下大力气采取水源置换、关井压采、深度节水控水以及加强取用水监管等有效措施开展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与退出工作,确保“2026年能退尽退、2027年全力攻坚、2028年全面收官”目标如期实现,促进地下水位止降回升,用水结构趋于合理,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会议强调,加快推动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退出,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相关市县主体责任,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并细化2026、2027、2028年分年度目标任务,分步有序推动落实。二要强化精准指导。积极组织指导具备退出条件的县(市、区)严格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审核和省级复核与报送退出机制和节点要求,及时履行退出手续。同时督促有关市、县(市、区)按照省政府《行动方案》和当地治理退出“一县一策”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各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地见效,为后续年度地下水超载县(市、区)退出做好衔接、奠定基础。三要强化跟踪问效。凝聚各方合力,加强对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和退出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督,定期总结和调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确保治理与退出任务落实到位,计划按期完成,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实效。

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编: 薛晋萍       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