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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3年 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发展中心,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省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水利厅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安排部署,我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2023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底线任务,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治理保护和水旱灾害防洪能力提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成果,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健全农村饮水风险隐患常态化监测和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测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供水保障“互联网+监管”监测手段,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反映问题处理办法和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继续盯紧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人群,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排查整改,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督查,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农村水利水电处负责)

(二)推进金融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推动省级统筹实施模式,全力推进金融资金支持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为主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成熟一批、推进一批重点推进第一批9市38县49个项目实施,争取完成第二批11市41县60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农村规模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35%。(农村水利水电处负责)

(三)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公司化”运营,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进一步压实县级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和镇村主体责任,加大工程管护力度,加强农村供水管理指导、培训和监督,不断提升工程供水保障和技术服务水平;畅通反映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并办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用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全年维修养护工程1500处,保障工程水源、水泵、水池、输水管道及计量设施设备等正常运行。(农村水利水电处负责)

(四)科学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启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逐县逐工程摸排供水水质,指导市县科学制定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照“应配尽配”原则,配套完善适宜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023年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备比例达到15%。完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制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持续巡检全覆盖。(农村水利水电处负责)

三、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任务,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一)加强灌区管理,推进五大农业灌溉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新建、扩建和改造新增和恢复水浇地60万亩;加快推进并按期完成尊村、大禹渡、北赵、禹门口等4处大型灌区和26处中型灌区2023年度现代化改造项目序时任务,力争年度投资完成率90%、中央投资完成率95%;完成2021-2022年度16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扫尾工作;强化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衔接,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构建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抓好农业用水取水许可、水量分配、计量设施配套完善、水价核定与分类水价制定、用水户协会建设等重点内容,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分类水价工作,出台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全年完成改革实施面积63.8万亩,试点推进芮城县高扬程泵站引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灌区运行管理和用水管理,完成省市县三级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批复工作开展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创建,实行灌区农业用水实施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灌溉试验和成果推广,指导农民科学灌溉,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2023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农村水利水电处负责)

(二)落实安全责任,聚焦水库和堤防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堤防安全责任制,逐库、逐段明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责任人,细化实化岗位职责及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全省水库、水闸、堤防、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考核和安全专项检查,持续提升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6座大中型和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538座水库和5条省管河道堤防的日常维养和管护,确保安全度汛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完成3座水库和5座水闸安全鉴定。(运行管理处、水利工程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日常监管,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指导省水文总站、市县水利部门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完成“省级部署、三级应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施晋城市、运城市山洪灾害预警新模式试点工作;完成405套自动雨量站、62套自动水位站建设,对3个城镇、475个重点集镇开展山洪风险调查评价,评价完善36个县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积极推进依托三大运营商“靶向”发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完成沁水县梅河、岢岚县南川河、平定县南川河、天镇县榆林口沟、平陆县曹河等5条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运行管理处负责)

(四)强化防洪能力提升,推进中小河流和主要支流治理持续开展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2023年度新建8项、续建27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水利部下达的整河流治理10条河、222.8公里治理河长任务;继续推进汾河、浊漳河、涑水河、文峪河等主要支流工程建设。(河湖管理处负责)

(五)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水资源重点开发利用。加快推动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及早开工,协助完成工程可研报告批复立项、项目法人组建及开工准备相关工作;加快推进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太原市东西山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并及早开工建设;大力推进中部引黄工程、东山供水工程、小浪底引黄工程、辛安泉供水工程、太忻滹沱河供水工程、阳泉市龙华口调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26.47亿元;加快推进全省县域水网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推进保德李家湾水库、汾西申家庄水库、隰县半沟水库等中部引黄小水网调蓄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处、水利工程建设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保护,提升乡村生态宜居环境

(一)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19条,启动建设淤地坝50座以上、除险加固34座,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2万亩以上,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土保持处负责)

(二)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建设。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支持具备条件的脱贫县申报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使更多的脱贫县纳入到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当中,进一步巩固拓展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计划处负责)

(三)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和水资源管理。指导督促地方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扎实推进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和“五湖”生态修复;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完成15个水源置换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完工达效,压采水量2745万立方米的目标任务。(河湖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水文水资源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有效衔接政策落实,助力乡村振兴水利帮扶

(一)抓好政策衔接落实贯彻中央和省级政策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水利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水利厅2023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厅办公室、水库移民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人才技术帮扶。持续对我厅帮扶的兴县派驻工作队,实施水利人才帮扶,加强培训帮扶,促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处负责)

(三)抓好水利劳务帮扶继续指导各地加大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倾斜力度。督促指导各市县在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领域包括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河湖管护等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引导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增加收入。(规划计划处牵头,水利工程建设处、运行管理处、河湖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农村水利水电处、水土保持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水利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发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各市及相关处室责任,指导地方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帮扶力度。水利投资继续按要求支持脱贫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安排水利项目、落实水利资金。(规划计划处、财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跟踪落实。督促指导市县线上填“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进展情况。举办水利乡村振兴工作培训班加大水利乡村振兴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水利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厅办公室、水库移民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整治水利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