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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农水函〔2023〕366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运城市夹马口灌区 评定为省级节水型灌区的通知

运城市水局:

《关于对夹马口灌区创建省级节水型灌区进行复核的请示》(运水农〔202379号)收悉。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农水〔2021〕24号)以及《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补充通知》(晋水农水便〔2021〕53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对夹马口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市级评议结果进行了复核和技术评审。

    经复核评审,夹马口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总得分为96.5分。我厅在山西水利网上对夹马口灌区相关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夹马口灌区评定为省级节水型灌区。夹马口灌区作为全省节水型灌区创建第一批试点单位,在灌区工程设施运行与维护、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等方面为节水型灌区创建提供了成功经验。你局要以此为契机,督促其他灌区做好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

附件:运城市夹马口灌区节水型灌区创建省级复核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3810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