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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函〔2024〕303号
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报送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的申请》(园发〔2024〕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编制的《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位于泽州县下村镇东北部,泽州县人民政府泽政函〔2021〕8号同意设立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以《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的批复》《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对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批复,规划范围为东至东大路,西至泽州县长河,南至规划下村镇上村南街,北至王坡煤矿铁路专用线,总面积约67.95hm2,产业定位为铸造、固废综合利用、建材、装备制造等。到2025年规划入住企业1家(2个项目)。
二、同意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总取水量36.92万m3/a(全部新增),其中:生产取水量30.69万m3/a,生活取水量3.29万m3/a,管网漏失量2.94万m3/a。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生产及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矿坑水,生活饮用水由外购商品水解决。
三、根据水质检测资料分析,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处理后矿坑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以作为园区生产及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高耗水或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禁不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及《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确保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水务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及固废危废处置方案。园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园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园区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园区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督促园区内企业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七、园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泽州县水务局的监督检查。
八、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技术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内部水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园区内入驻企业按照承诺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九、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开发区(工业类)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每5年应开展一次。若园区产业结构布局、水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园区管理单位应及时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
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大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4年5月29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晋城市水务局、泽州县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位于泽州县下村镇东北部,泽州县人民政府以泽政函〔2021〕8号同意设立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2021年10月28日批复园区总体规划、2021年10月29日批复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占地面积67.95hm2,四至范围:东至东大路,西至泽州县长河,南至规划下村镇上村南街,北至王坡煤矿铁路专用线。产业定位为铸造、固废综合利用、建材、装备制造等。到2025年规划入住企业1家(2个项目)。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园区取水量36.92万m3/a,(新增取水量36.9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0.6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3.29万m3/a(矿坑水2.74万m3/a、外购商品水0.55万m3/a),管网漏失量2.94万m3/a。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生产及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矿坑水,生活直接饮用水外购商品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下村镇,《报告书》在分析该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该矿达产后矿坑涌水量28.8万m3/a,收集和处理损失按10%计,矿坑水可利用量25.9万m3/a,扣除和瑞煤矿自身生产取水7.28万m3/a和部分职工生活用水1.62万m3/a外,外排矿坑水量17.0万m3/a。据统计,2021—2023年和瑞煤矿平均矿坑水外排水量15.7万m3/a,按年最小排水量2023年15.38万m3/a计,根据以水定产的原则,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可以供该园区生产和生活非饮用水取水量15.38万m3/a。由于矿井水排放的不稳定性,园区应建设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处理后矿坑水水质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以作为园区生产及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
七、园区生产生活废污水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入驻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入驻企业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八、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应监督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和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园区生产及生活非饮用水取水水源为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水,生活直接饮用水为外购商品水。可以满足园区取水量15.93万m3/a(矿坑水15.38万m3/a、外购商品水0.5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泽州县下村绿色创新产业园入驻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