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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函〔2024〕308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呈请审批<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报告风开管发20246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编制的《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位于运城市芮城县东部黄土台地,芮城县人民政府以芮政发〔2012〕97号文同意设立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以芮政函〔2021〕24号文将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闲置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绿色建材产业园的基本用地,规划范围主要涉及陌南镇北部的陈张村和东峪村部分用地。规划总面积0.9km2,园区以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为主导,促进芮城县经济快速发展。到2025年规划入驻投产企业为运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1家企业。

二、同意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至2025年总取水量38.84万m3/a(均为新增水量),其中:生产取水量37.27万m3/a生活取水量0.4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1.13万m3/a芮城县工业及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松散层孔隙地下水

三、根据水质检测资料分析,孔隙地下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产业园生产生活取水水源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高耗水或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禁不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及《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确保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水务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及固废危废处置方案。园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园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园区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园区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督促园区内企业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七、园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芮城县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八、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技术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内部水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园区内入驻企业按照承诺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九、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开发区(工业类)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5年应开展一次。若园区产业结构布局、水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园区管理单位应及时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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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西华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2024年1113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运城水务局、芮城县水利局。会议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后,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位于运城市芮城县东部黄土台地。芮城县人民政府以芮政发〔2012〕97号文同意设立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根据芮城县人民政府以芮政函〔2021〕24号文同意将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闲置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绿色建材产业园的基本用地,规划范围主要涉及陌南镇北部的陈张村和东峪村部分用地,规划总面积0.9km2,园区以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为主导,促进芮城县经济快速发展。到2025年规划入驻投产企业为运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1家企业。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到2025年总需水量38.84万m3/a(新增需水量)。其中,企业生产需水量37.27万m3/a,生活需水量0.4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1.13万m3/a。开发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确定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取水水源为当地松散层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取水水源为当地松散层孔隙地下水。属于芮城县东部黄土高台地区,高台地为中更新统洪积层,台面标高700~750m,地势北高南低,主要含水层为中、下更新统的冲洪积层和湖积砂卵石、中、粗、细粉砂等,地下水埋深85m-135m,单井出水量50m3/h,地下水相对丰富。根据芮城县水资源配置方案,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不得新凿井取水,取水由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复的陌南集中供水井、刘堡集中供水咀上井、刘堡集中供水井、陌南镇陈张村陈张平坡水井调配供给,可满足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需水量38.84万m3/a的要求。

取水口陌南集中供水井地理坐标:东经 110°51′49.66537″,北纬 34°47′44.72177″;取水口刘堡集中供水咀上井地理坐标:东经 110°50′35.73543″,北纬 34°47′55.31167″;取水口刘堡集中供水井地理坐标:东经 110°50′14.34749″,北纬 34°47′54.51022″;取水口陌南镇陈张村陈张平坡水井地理坐标:东经 110°53′3″, 北纬 34°48′19″。

当地孔隙地下水所检测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取水水源。

七、入驻企业废污水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入驻各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入驻企业的危废、固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督入驻企业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取水水源为当地松散层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取水量38.84m3/a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芮城县工业产业聚集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入驻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