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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函〔2025〕237号
昔阳县化工园区运行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昔阳县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申请》(昔化工服字〔202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编制的《昔阳县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昔阳县化工园区位于昔阳县大寨镇黄岩村南,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函〔2014〕79号文批准设立,以市政函〔2025〕12号文调整昔阳县化工园区四至范围,规划面积102.29hm2。化工园区以聚氯乙烯、烧碱等落地项目为基础,发展精细化工为主导发展产业。规划到2025年入驻企业2家。
二、同意昔阳县化工园区总取水量258.86万m3/a(已批复258.62万m3/a、新增0.24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54.91万m3/a(已批复)、生活取水量3.95万m3/a(已批复3.71万m3/a、新增0.24万m3/a)。昔阳县化工园区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水务口上水库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口上水库地表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昔阳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水峪水库)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
三、根据水质检测资料分析,口上水库地表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生产用水水源;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生活用水水源。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高耗水或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禁不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及《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确保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水务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及固废危废处置方案。园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园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园区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园区管理单位应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督促园区内企业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七、园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昔阳县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八、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技术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内部水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园区内入驻企业按照承诺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九、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开发区(工业类)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每5年应开展一次。若园区产业结构布局、水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园区管理单位应及时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昔阳县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昔阳县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昔阳县化工园区运行服务中心委托北京中应安赫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昔阳县化工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7月30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晋中市水利局、昔阳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昔阳县化工园区位于大寨镇黄岩村南,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函〔2014〕79号文同意设立昔阳县化工园区。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函〔2025〕12号文同意调整昔阳县化工园区四至范围,调整后化工园区总面积为102.29公顷。化工园区以聚氯乙烯、烧碱等落地项目为基础,发展精细化工为主导的化工发展模式,建设一流的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到2025年入驻企业2家。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昔阳县化工园区取水量258.86万m3/a(已批复258.62万m3/a、新增0.24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54.91万m3/a(已批复),生活取水量3.95万m3/a(已批复3.71万m3/a、新增0.24万m3/a)。化工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昔阳县化工园区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水务口上水库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口上水库地表水(取水量254.91万m3/a),生活取水水源为昔阳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水峪水库)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取水量3.95万m3/a)。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山西水务口上水库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口上水库位于昔阳县东冶头镇口上村松溪河上,控制流域面积1462km2,总库容495万m3。根据山西省水利厅为山西水务口上水库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724S2021-0325),许可取水量840万m3/a,其中工业供水量410万m3/a(供水保证率95%),可以满足化工园区已批复生产取水量254.91万m3/a的需求。
六、昔阳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水峪水库)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位于赵壁乡水峪村,取水水源为赵壁河上游水深村附近的水磨沟泉水和赵壁乡031乡道附近的泉水。根据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昔阳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水峪水库)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D140724S2021-0107),许可取水量69.5万m3/a,供水用途为工业、生活用水,扣除已批复取水量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化工园区生活取水量3.95万m3/a(已批复3.71万m3/a、新增0.24万m3/a)的需求。
七、口上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以作为化工园区生产取水水源。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化工园区生活用水水源。
八、化工园区生产取水口位于界都蓄水池,坐标:东经113°50′43″、北纬37°37′45″;生活取水口位于华阳集团(山西)树脂医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南角围墙外,坐标:东经
113°49′17″、北纬37°34′23″。
九、化工园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入驻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入驻企业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昔阳县化工园区运行服务中心应监督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昔阳县化工园区生产取水水源为山西水务口上水库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口上水库地表水,生活取水水源为昔阳县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水峪水库)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可以满足昔阳县化工园区取水量258.86万m3/a(口上水库地表水254.91万m3/a、赵壁川集中供水工程地表水3.95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昔阳县化工园区入驻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山西省商务厅,晋中市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昔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