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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晋水审批函〔2025〕250号

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提交的《平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取水许可的申请》(平农字〔2025〕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编制的《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位于平陆县张店镇,西至运三高速、东至张店镇区、北至平陆高速服务区背后、南至025乡道,核定总面积58.6hm2。平陆县人民政府对《平陆县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规划》予以批复,并批复“平陆县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更名为“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综字〔2022〕13号文对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张店片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该产业园依托阳煤新科等龙头企业,以粮食加工、果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为主,延伸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规划到2030年入驻企业5家。

二、同意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总取水量28.4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6.2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22万m3/a。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南窑头水库地表水

三、根据水质检测资料分析,南窑头水库地表水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产业园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节水评价相关内容及节水措施。《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园区入驻企业各项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控制高耗水或对水资源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严禁不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及《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的建设项目进入园区,确保园区内各建设项目运行满足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园区水务统一管理,督促指导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落实计划用水,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废污水处理方案及固废危废处置方案。园区入驻企业生产生活废污水应收集处理后优先自身回用,多余部分经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市政污水管网。园区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关废污水处理措施,加强废污水监控,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直接外排。园区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六、园区管理单位应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督促园区内企业安装取用水在线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依法依规缴纳水资源税。

七、园区管理单位应督促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并接受平陆县水利局的监督检查。

八、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技术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内部水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园区内入驻企业按照承诺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

九、园区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山西省节水型开发区(工业类)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节水〔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十、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原则上每5年应开展一次。若园区产业结构布局、水资源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园区管理单位应及时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联系电话:0351-7731435

附件: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平陆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山西润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项目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省水利厅于2025年7月24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运城市水务局、平陆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位于平陆县张店镇,西至运三高速、东至张店镇区、北至平陆高速服务区背后、南至025乡道,核定总面积58.6hm2。平陆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16日对《平陆县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规划》进行了批复,于2025年7月29日将“平陆县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更名为“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该产业园依托阳煤新科等龙头企业,以粮食加工、果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为主,延伸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园区已入驻企业1家、在建企业4家,规划水平年2030年。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总取水量28.4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为26.2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为2.22万m3/a。产业园各入驻用水户综合取水指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先进值或有关规定要求;职工生活取水指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南窑头水库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南窑头水库位于平陆县张店镇前滩村八政河支流上,总库容127.6万m3,兴利库容91.69万m3,95%频率入库径流量103.50万m3。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运审管审函〔2025〕107号文批复该水库总取水量92.95万m3/a,其中工业取水量59.33万m3/a(95%保证率),扣除7.5%输水损失后可满足该产业园28.47万m3/a的用水需求。

取水方式为:从南窑头水库放水涵洞提水至张店镇高效水站,再从水站供水到该产业园。取水口设在张店镇高效水站,坐标:东经111°11′28″,北纬34°59′47″。

六、南窑头水库地表水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产业园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产业园各入驻企业生产生活废污水应收集处理后优先自身回用,多余部分经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市政污水管网。入驻企业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直接外排。

该产业园各入驻企业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八、该园区应监督入驻企业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分级计量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和《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该产业园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南窑头水库地表水,可以满足取水量28.47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平陆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张店片区)各入驻企业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依据。


抄送:山西省商务厅,运城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陆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