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三城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穿越桑干河防洪评价的函》(三城函〔2018〕8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管道主体工程已埋设完毕,经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结合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三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输气管道工程在应县和山阴县指定位置三次穿越桑干河,其中在麻疃村、西鄯河村定向钻穿越,在元子河村东大开挖穿越。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
二、基本同意三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输气管道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设计。
三、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桑干河麻疃村段、西鄯村段、元子河村段5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1990m3/s、1830m3/s、1640m3/s。
四、鉴于管道主体工程已埋设完毕,埋深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应完善防护措施,并加强观测,确保洪水期间管道运行安全。
五、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建设单位应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附件:山西三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输气管道工程穿桑干河
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